第九十五节“潭洲晚报”上的报道(2/2)
吴老师感动地说:“能教这样的好学生,这是做老师的最大的欣慰!”
在老师心目中,郑浩是好学生、好孩子。在同学看来,他也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同学。“郑浩乐于助人。有一次该我值日,可训练很忙忘记了打扫教室卫生。后来有人悄悄帮我打扫了,一问是郑浩做的。”郑浩的同学,这次一起参加运动会的同学关强说。
“我们学校能出这样一名勇救落水儿童的学生,这绝不是偶然的,这是我们学校长期坚持以‘德智体全面发展,全面培养学生素质。’所取得的成果。”马王堆小学的陈校长自豪地说道。(看到这一段话,郑浩哑然失笑,虽然在帮助同学的学习进步方面是很上心,这段时间里,经过他的指点,很多同学都有了极明显的进步;但他在马王堆小学的这一个月,迟到早退旷课样样齐全,此刻却在老师口中完全消失。)
郑浩只是很朴实地说,“俗话‘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能够帮助别人是一种快乐,见义勇为应是每一个人应有的品质。”据了解,郑浩在幼年时也曾失足坠河,当时是被一个过路人救起的,于是,他心存感激,从小就养成了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品质,也树立起长大要为他人服务的意识。郑浩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说了一句话:“社会是一个与许多个体组成的整体,它需要每一名社会成员的竭力维护,相互帮助相互为善,这世界才能变成更美好的人间。”(按,郑浩看后的评论,只有三个字“乱扯蛋”,因为前边一句话,他是说过,但他根本没说过后面这些话。)
作为被救起的两名溺水者的家人,周萍拉住郑浩,将钱包里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往他手里塞,边塞边说感谢,面对着周萍的热情,郑浩一脸苦笑,他紧紧抓住周萍的手,拒绝着她的感谢,直是说救人危难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岂可受人钱财。
这是过后几天,报纸上的后继报道:“救人者母亲为儿子救人感到欣慰”本报记者李珍玉
这天下午,记者赶往马王堆疗养院,郑浩父母的工作单位,却得知一个不幸的消息,郑浩的父亲因工受伤,已昏迷一段时间。郑浩的母亲彭向红得知儿子在烈士公园的救人事迹后,很是欣慰,她为儿子的英勇行为感到由衷地高兴!在她心中,乐善好施,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一个人应有的品质。她说见义勇为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她是这么教导她的儿子的:“社会是一个联合体,它需要每一名社会成员的竭力维护,只有相互帮助,相互为善,世界才能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则小学生勇于助人勇于担当的事迹,正在烈士公园、马王堆小学、马王堆疗养院,乃至社会上流传,这本不是低调的郑浩所需要,所能适应的,但是这样的褒奖,是为了弘扬一种正义和激励更多扶危救难、见义勇为的人。也正如郑浩的妈妈说的那样:“救人是应该的……”
郑浩他小时候,有一次在河边玩耍,结果一不小心,掉入了河水中,幸运一位不相识的过路人救了他,那人救了郑浩后就走了。所以,今天郑浩救人是应该的……他曾经被不相识的过路人救过,相救,如今又反哺社会,救人于危难。正如郑浩自己所言,“每有人做一件好事,就种下了一颗善良的种子,他日这颗种子会生长成一颗大树,而这棵大树就能帮助更多人。”(郑浩的评论,这也是胡编乱造的,这话,他也没说过。)
面对着救命恩人,李海生、周萍、李琳一家三口激动万分,周萍拿钱表示感谢,被郑浩及其母亲彭向红婉绝了。于是,六月六日一大早,刚从医院出院的李海生、李琳父女与周萍专程赶到马王堆小学,鸣放鞭炮、向郑浩及其它三位参与救援的老师送感谢信,还让李琳认郑浩做干哥哥,郑浩这倒笑着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