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废除肉刑(2/2)
做官婢很苦,日夜劳作,没有丝毫人身自由。缇萦的孝心和胆识,深深感动了刘恒,他责成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等人修改刑律。张苍等人也认识到,继续沿用秦朝的肉刑,不利于社会稳定,更不利于政权的稳固。
君臣意见一致,废除还保留的黥、劓、剕三种肉刑。同时,赦免淳于意,也没有让缇萦当官婢。少女缇萦勇敢救父,为皇帝废除肉刑提供了契机,她的勇敢无畏广为人所传颂,“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同年,新修订的刑律颁行天下。新刑律规定:黥刑,改为剪去头发,以铁钳束颈,服刑四年;劓刑,改为打三百竹板子;斩左脚,改为打五百竹板子;犯斩右脚以及杀人自首、官吏贪赃枉法、监守自盗等罪,于判刑之后又犯笞刑罪者,一律处死。
从此以后,社会风气为之一变,民风日趋淳朴。刘恒光荣成为第一位废除肉刑的皇帝。刑罚制度从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转变,这是一项重大历史进步。
然而,在刑罚执行上,却存在漏洞。打三百板子,打五百板子,有人直接被打死了,名义上是减轻刑罚,结果杀人更多。
直到太子刘启即位,完善刑制改革,他两次颁布诏书,将打板子的数量大幅度减少,五百减到两百,三百减到一百。制订刑具——竹板的规格,长五尺,宽一寸,厚半寸,板子要光滑。又规范执行过程,打犯人的后背改成打屁股,行刑中间,执行人不许更换。
爱民以德,刘恒的德政除了废除肉刑,还有减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