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重逢 侦探忌讳(1/2)
二十七侦探忌讳
“徐所,张主任还在村里当妇联主任吧?”张正义扔掉烟头。
“怪噻?!张大——你还对‘干姐姐’念念不忘蛮!”徐晋故作惊诧。
“还在!我来的第二天,她就和吴村长、陈书记一道,来所里联系工作。喝酒时,还问到你——”李耀宏拖长声音,变成“嗲”调——“我‘义弟’嘞,怎么没送你来哦?”
“哎!莫说,李所还真学得像——‘嗲嗲’的!”徐所叹道。
“我操!你俩一唱一和,想干嘛?”张大有点急。
“你胆子大,‘哄’了人家几个老母鸡吃了…”李所接着“披露”。
“哪有几个?你糟扯——不就杀‘一个’呀!你-不也吃了?”张正义开始“反攻”。
“我在,是‘杀一个’!我不在,说不定杀了‘两个’、‘三个’?”李耀宏不依不饶。
“呸!!臭嘴!现在你在,‘杀一个’—还不够啦?!”张大转移话题。
“……”李所摸了一下鼻子:语塞。
——侦探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千万不能,无事“念—案子”!
譬如说:
一段时间发案数量少,探员们在办公室闲聊,如果有人冒一句:“这阵子还好,没什么案子?!”
立马会遭到在座人“围攻”:
——“案子‘少’,不好嘛?!”、
“嘴欠!!”、
“再发案了,你一个人去搞—是你‘招’的!”
……
“挨批”的人只好自认“倒霉”,对着空气“呸”、“呸”两声—化解一下:赶走招来的“晦气鬼”?!
又或者:
几个侦探晚上聚餐,庆祝个“平安夜”什么的。有人两杯老酒一下肚,高兴了,来一句:“今年还好!辖区才发一起命案!来,搞一杯?”
其他人就举着酒杯,望他喝完,跟着就是一番狂轰滥炸:
——“臭嘴”、
“你自己喝,懒得陪你!”、
“你还嫌‘少’,是吧??”
“罚酒?罚酒!”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