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意大利私有化浪潮(1)(2/2)
这些并不是夸张,因为从战后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投入的企业,大多都是投资大,见效慢,但是长期看来效益惊人的企业,比如邮政,电讯,又比如高公路,铁路,又比如电站·····
国家投入了大量资金、数十年时间,使得这些公司的效益逐渐显现,当一切都步入正轨,然而却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以极低的价格卖出他们交给私人,完全可以说得上是在帮私人建公司,当一切准备就绪,这时买到这些企业的私人资本只需要管理好他们就行了。
而且,在这些企业转卖过程中会生什么问题,很难说,比如一不小心估错价,或是遗漏掉什么,那么这个公司的价值就可能贬低许多。
因此,私有化很大程度上是帮助了那些私人资本。
在苏睿的记忆中,前世的意大利私有化袭来的初期,动作并不是很大,整个8o年代基本上还是立足于通过对伊利、埃尼等大型国有企业集团的内部经营调整,使之转亏为盈。
进入9o年代意大利的私有化进程才开始加快。
最主要的原因是欧洲一体化程度的加深,特别是1991年12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签订。
该条约对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最终目标、实施阶段、限制条件及最后的期限都作了明确规定,正是这些规定是意大利国有企业私人化到了非进行不可的地步。
在1992年1o月中旬,当时的意大利总理,现在的意大利总理府副部长阿马托才宣布了经济改革计划,在四年内将食品、钢铁、能源、交通、保险和银行业的各类国营企业资产私有化。
现在因为苏睿的到来,意大利的私有化进程加快了正整数年的时间,而他也注定了将成为这场财富盛宴的最大获益者。
1986年7月1日,这一天对以后的意大利来说是个极为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从这一天起,意大利经济再次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在这一天,参众两院通过了紧急事务处理委员会提交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方案报告》,并随后宣布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证这一庞大的私有化计划的法律地位。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意大利政府相继出台75项与国有企业私有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令,同时,参众两院制定通过了《私有化基本法》,规定了私有化的具体负责单位、咨询单位、操作流程、持股比例及政府保留的权利等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意大利国库部被指定为负责国有企业私有化的政府部门,现任国库部部长由前总理最为信任的“助手”阿马托担任,同时由国库部拨款为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还清贷款,并对一些公司进行减员增效工作····
这些所有的措施都是为了“把一个健康的企业卖给公众”,以赢得市场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