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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黑刀金刚,七侠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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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一小,一马一驴,两个人的组合也引来了一些山贼强盗,都以为是一个软柿子,捏了才知道这么扎手。

一见到那些山贼强盗,王烁比谁都兴奋,他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个世界的武力值是多少,反正有些振金战衣,也不用担心有太大危险,拿着振金刀就冲过去了。

可那些山贼强盗大多数根本就是普通人,会点武功的也只是一些庄稼把式,武功高点的,也根本挡不住王烁一脚。

倒是那些内力,有些奇妙,不过也不能穿透振金战衣,也就仅仅那样了。

电影中的振金防御是有上限的,要是真有漫画中这么强,当初在昆仑冰川的时候,火瓢虫也不会烫得王烁皮疼了。不过这些山贼显然是远远打不到振金战衣上限的,王烁也很好奇,到底有没有人能达到。

莫小贝没想到王烁这么厉害,大呼小叫着要为民除害,王烁也就当做了件好事了,碰到山贼就一路打到山寨里去。

结果就是一路上的强盗被他清理了一遍,有些害怕的山贼紧闭大门。但是这也挡不住王烁的巨力,一脚下去,连人带门全飞了出去。

这下子把整个武林都震动了,实在是死在王烁手下的山贼,被破掉的山寨太多了,整个地区的治安瞬间好了不少。

所有的山寨都是提前打探王烁两人的行踪,有多远躲多远,还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黑刀金刚。

金刚,是不可摧毁的意思,王烁身穿振金战衣,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又拿着一把黑刀,无坚不摧,所以就有了黑刀金刚的名号。

轻轻一脚送了最后一个山贼去西天,王烁扛着一杆子的冰糖葫芦,吐槽道:“黑刀金刚?什么破名字,比啥盗神盗圣差远了。”

“就是,王大哥你比什么盗神盗圣厉害多了,怎么着也得叫什么神圣的,那些盗神盗圣都得靠边站。”莫小贝啃着冰糖葫芦走过来,对躺了一地的山贼也不害怕。

好歹是出身武林世家门派,没见过杀人也听门派里的人说过。一开始有些害怕,见的多了也就不在乎了,照样啃着冰糖葫芦,在远处给王烁助威。

也有不要脸的山贼想挟制莫小贝,但是以王烁的速度,让他先跑三十九米,还没到莫小贝身边,就被他一刀砍翻在地。

把莫小贝放上驴子,王烁也扛着冰糖葫芦上了马,“天天杀山贼也没意思了,不远就是七侠镇了,小贝,咱们加快脚步,明天就能到。”

“好的,王大哥,我也想赶紧见见我嫂子了,我还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呢。”莫小贝也是同意,和王烁闯荡江湖是很开心,但是哥哥刚死,也想见见那位唯一的亲人。

两人找了个地方休息一晚,第二天加快脚步,很快就来到了七侠镇。

电视中,除了同福客栈这一个地方,七侠镇其他的场景根本没有出现,放到现在,剧组可以算得上是穷穿地心了。但就是这么穷,还是拍出来无数人经典回忆的武林外传,后来花了那么多钱,反而很难拍出好片子了。

打听了一下,两人来到了同福客栈的前身——尚儒客栈,看这个名字,就知道吕秀才的品性。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不说这个时代,就算是现代社会的父母也大多是这个想法。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都想着孩子读书成才,成龙成凤,但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难啊。

不过慢慢的,这个思想也在转变,现代的孩子比起王烁他们九零后,九五前这一代,幸福太多了。

推开门,只见大堂的桌子旁,一男一女正在吃饭。男的有些英俊,算得上仪表堂堂,女的一身嫁衣,容貌也有几分姿色,只是吃相跟王烁第一次见的莫小贝有一拼。

莫小贝一见到身穿嫁衣的女子,眼圈一红,问道:“请问,你是新娘子吗?”

嫁衣女子一愣,用着汉中方言道:“是啊,要不额穿成这个样子干什么呀?”

“那你是衡山派的新娘子吗?”莫小贝赶紧问道。

嫁衣女子开心地道:“江湖就是江湖,消息传得就是快。”

“嫂子!”莫小贝抱着女子开始大哭。

听到莫小贝叫嫂子,旁边的男子脸色一变,运起轻功就向门外跑去。

王烁早有准备,一把按住男子肩膀,面带微笑地道:“兄弟,这是干嘛去啊?”

佟湘玉和白玉汤,终于见到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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