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第七双鞋(1/2)
昨晚,她长期蹲守的那家网店挂出了上新预览,她对那双尖头半靴长草得不行,怕她家网速慢错过了,说好今天来我家。
11点才开拍,你也太性急了吧。我只好赶紧起床,扭头看了一眼那鞋的长相,果然,跟她前一段买的另一双十分类似,而这一双更贵。面对我不解的眼神,她不屑地说,你看清楚了,这双是樽跟,那双是方跟,尤其重要的,这双的侧面有块亮皮装饰,跟我那条裙子是绝配。
我确实看不出那两双鞋有多明显的区别,我更不理解,为了两周后的旧情人相见,这么离谱地置办行头,有必要吗?
张爱玲说,没有一场爱情不千疮百孔。而她和他,完整地诠释了这一论断。
他是我实习那会儿的指导老师,一位年长我们不少的离婚男人。如果我知道聪慧明丽的她,居然会与这样一个处处留情的老浪子一见钟情,我绝不会带她参加单位的聚会。
她放弃了自己热爱的销售改做内勤,只因为他说过,女人做销售,还不就是招蜂引蝶、出卖色相?
她容忍他一次次出轨,并拿从他那儿学来的烂借口搪塞我,什么男人的逢场作戏其实也很痛苦,什么她还是不能让他对婚姻再度恢复信心,诸如此类。
某天,她居然在MSN上问我,刚做了节育手术的黑贝如何护理?要知道,她从来都不喜欢任何动物,尤其怕大狗。在我的追问下,她才招认,他最爱的就是猛犬,好不容易刚得来一只。
在她的博客里,我看到她写他出差时每天算着时间给她电话,会说一些情话。比如,现在要开会了,可我想着你,待会儿说错话怎么办?该不该罚你?比如,巴黎正在下雨,我的思念跟雨一样细密悠长……
我在她的字迹、他的言语里发呆,终于理解,从来都崇尚独立自强、很有些男孩儿气的她,居然会违背自己的好恶做出如此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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