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畏罪自杀(2/2)
“查个人,叫赵伟菘,赵钱孙李的赵,伟大的伟,草头松树的菘。”
王雄比了个ok的手势,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匆匆走去。
卫琼当然没有什么事情要去处理,因为当他今天早上接到王雄电话的时候就知道,一定是有人死了,但是却没有想到这次死的是马强。因为在他的印象中,马强就是属于那种存在感特别低的人,在卫琼的脑海中中仅有的一次出现,没有当面见过他,只是那次在万千录像中曾找寻到的蛛丝马迹。
“不用说,马强的死一定不是意外。”,卫琼小声对自己嘟囔着,“不会这么巧,和日记上写的一样,可是……这又为什么呢?坠楼,坠楼……这自杀怎么就那么‘不自然’呢?”。
思考着,已经走到自己的咨询室楼下,卫琼站了会儿,犹豫着要不要上去,半晌,他还是选择上楼。
马强的死其实并不出卫琼的意外,因为那本日记。
卫琼拉开抽屉,那本日记静静地躺在里面。他用食指有节奏的敲打着硬面日记,“笃,笃,笃”。
翻开日记本,赵伟菘这个名字又再一次的映入自己的眼帘,这次卫琼没有从头开始细细浏览,而是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
“……一个倒了,一个撞死了,没想到将一个人玩弄于手掌之中、能掌控一个人的生与死是多么的有趣,我觉得现在根本停不下来,下一个是谁?下一个该怎么样去死,我要好好琢磨琢磨,跳楼怎么样?这个情节我喜欢……”
卫琼的手摸向白板槽里的记号笔。
“1毒药——致四人轻度中毒、一人昏迷;2抗抑郁药——车祸;3跳楼”。
如果说这些人的死,都是事先被刻意安排好的,那只有他杀才能实现,可是这次法医的结论是自杀,那这自杀……也是安排好的?
“没理由啊。”
卫琼一直不相信这世上会有什么神鬼之说,更不相信会有什么巫术法术能置人于死地。这一切的发生,必定会有着最科学的解释,只不过这个所谓“最科学”的解释是如何产生的,正是卫琼目前的任务,也是整个接手这个案子的刑警队的任务。
“而且这日期也不对。”卫琼又往前翻了几页,甚至直接翻到了第一页,比对着每一篇日记前的日期,卫琼越发感到头皮发麻:每篇日记前的时间的确是2014年,但是为什么里面的情节却发生在了2015年?
难道说这本日记是伪造的,专门用来混淆警方的视线?
这种想法似乎不对,如果说要误导警方,那还不如直接留下一些栽赃的线索,何必要本日记故弄玄虚呢?
于是两个念头逐渐在卫琼脑袋里萌生出来:要么是这本日记的主人在写下这日记的时候就幻想着杀人,并且到最后实施成功了,那么这本日记就是凶手实施犯罪的证据;要么就是有人取得了这本日记并且偷看了里面的内容,然后出于某种原因,他代替了日记的作者实施了这项杀人计划。
总之无论是哪种原因,结果都是凶手按照日记所写的过程杀了人并且不被别人发现。不过目前对于卫琼来说,又有一个问题缠绕在他身边:
自己现在不是一名警察,而这本日记又是在警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如果这本日记是造假出来扰乱警方视线的,那么警方知不知道这件事,问题也不大;但如果这本日记确实是能够定罪的证据,那么卫琼的这种“非法取证”的举动会导致这本日记本在法庭上毫无任何法律效力。
这下,卫琼就停在了两难的境地了:如果现在将这本日记公诸于众,警方首先肯定不会承认,更何况现在公布还有可能会把自己给搭进去,不值当;如果不公布,万一在抓住了凶手、并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他拒不认罪,就会直接导致使其在接受毫无意义的审问之后仍逍遥法外。
卫琼此时发现,无论正反两面都可能是走不通的,因此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条路:继续查下去,并且必须找到凶手的留下的线索,顺藤摸瓜将元凶绳之以法!
尽管卫琼自己知道,这次的凶手并不好对付,凶手在作案前一定是是经过缜密的思考才会下手,并且时至今日,一个杀人犯已经初具雏形了。想要找到凶手的蛛丝马迹只能等着他自己留下线索,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凶手会犯这么愚蠢的错误么?
思忖良久,卫琼决定赌上一把,必须自己亲手抓住凶手!可是决心归决心,这如何去实施呢?目前的凶手对于卫琼来可以算得上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一个人,自己所得到的一切信息全都是来源于凶手已经犯下的案件,既然想要抓住凶手,那么就必须跑在凶手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