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零章:序!(2/2)
终于有一天,他在现实中看见了一道金幕,虽然规模小上无数倍。
他发现周围的人看不见这道金幕,他们也不会靠近,潜意识中他们宁愿走更远的路也不会踏入其中。
沈旭发力狂奔,路过马路时,巨大的货车冲来。
沈旭飞出20几米,当场死亡。
再次睁开眼睛后,他发现他处于金幕内,由此也看见了普通人一生中难以想象的事情。
街道被破坏,地上血流成河,沈旭最后了解到,屠戮人类的是名为觉醒者的怪物,他们强大,狡猾,拥有常人无法理解的恐怖破坏力。
一个照面,沈旭就被杀死。
醒来后,金幕已经消失,已经破碎的建筑全部复原,已经死亡的人类全部复活,没有人记得建筑曾经被毁灭过,也没有人记得他们曾经被杀死过。
人们还是按照自己的生活作息,工人去上班,学生去上学,妇女去买菜。
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他们一路上有说有笑,但这种笑容在沈旭看来是那么的讽刺。
他们,还是人吗?
人类死亡后,四肢断裂后,变成肉沫后,真的还能重组?还能还原吗?
自己,又是什么?
为什么只有他能看见?
为什么只有他没被清除记忆?
为什么只有他拥有这些痛苦的记忆?
沈旭选择将记忆深埋在内心最深处,他没有强大的力量,顶多算有个不死的能力。
但这能力没有卵用,除了赋予他不死的特性,无法为他解决任何问题,无法让他强壮哪怕一丝。
他努力过,争取过,到最后,他放弃了,变得冷漠,变得麻木。
他想过解脱,可惜,死亡对他来说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这是一场噩梦。
可怕的是,受到这场噩梦的影响,他染上了不良癖好——爱作死。
自杀被他玩出新花样,饮毒、割脉、跳水、上吊、跳楼、纵火、卧轨、触电等等,但,
无一例外,全都失败。
“如果,如果真的能让我拥有强大的力量,或许,我终将能找到答案吧。”沈旭呢喃道。
.........
“哎哟,装忧郁?给本鸟起来,你输了,快点,一包辣条!”鹦鹉落在沈旭床头前,大声叫道。
“你再嚷嚷我把你给炖了!”沈旭恶狠狠说道。
“你不舍得滴,本鸟是这个世界上最帅气、最英俊、最善解人意、也是唯一和你有共同话题的——鸟!”鹦鹉颇为人性化的炫耀道。
“丑鸟,你说这种日子何时才是个头?”
“别叫我丑鸟,我有名字的!”
“我知道,顶你个肺儿。哦不,丁妮格非尔!”
“我警告你别提这个名字,本鸟是男的,是雄性!不要那种娘炮名字,本鸟已经想好了新名字,以后本鸟就叫乔沃德·达吉巴!”
“噗!”沈旭一口水喷出,将丁妮格菲尔喷成落汤鸟。
“鸟才啊,我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还没一只鸟优秀?”
“别废话,赶紧给本鸟去银行取钱,然后买一箱辣条回来。”
“哎呦我擦,刚刚明明还是一包的!真当我的数学是音乐老师教的吗?”
“刚刚是刚刚,你看你的颓废风不是被本鸟给剔除了吗?我收点报酬难道有错吗?”
沈旭:“......”
沈旭来到最近的银行,准备将罗丝卡里的钱寄到她父母的账户上,毕竟罗丝已经相当于死了,死亡的原因还是因为他。
反正钱对沈旭来说压根不是事,他有一次重生到一位总裁身上,随便弄了点钱出来到现在都还未花完。
银行很大,进去后丁妮格菲尔便在沈旭耳边嘀咕:“本鸟发现这里有五个劫匪,都带枪!”
“带枪?”沈旭眼睛一亮这个好!,他爱作死的癖好又上头了。
银行很快便办理好转存手续,沈旭和丁妮格菲尔对视一眼,丁妮格菲尔立即知道沈旭的想法。
“抢劫啊,有劫匪啊,大家快跑啊!”丁妮格菲尔敞开喉咙大叫。
现场的人还未骚乱,先乱的是银行劫匪,过度紧张之下,一个劫匪掏出枪,大喝道:“都别动,抢劫!”
现场立即乱了起来,不过在劫匪开了一枪示威后,众人立即蹲下,将金银首饰老老实实拿出来。
“这只死鸟,居然坏了我们好事,弄死它!”劫匪命人把银行出入口一关,丁妮鸟想飞也飞不出去。
糟了!
沈旭立即知道不好,他可以作死,但丁妮鸟不能死,丁妮鸟陪伴了他好几个年头了。正如丁妮格菲尔所说,它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和沈旭有共同话题的人,没有丁妮鸟,他早就在无数次重生中迷失了自己。
他这次作死和以往完全不同,因为以往只是他会死,丁妮鸟不会有任何安危,现在的情况是他和丁妮鸟都可能会死。
沈旭一把将丁妮鸟抓住,将其护在自己怀中,然后一拳打在靠得最近的劫匪身上,趁着这个时间,他立即冲向大门。
“砰!砰!......”
枪响了,沈旭倒在银行门口处,丁妮鸟浑身羽毛被血浸湿,不过却是沈旭的血,被护着的丁妮鸟并没有受伤。
弥留之际,沈旭听见劫匪头子大骂其他劫匪蠢货,抢劫被抓判个十几年,打死了人就是死刑了。
“幸好保下来了。”沈旭艰难笑了两声,意识陷入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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