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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赴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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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朝代的江湖都有大侠宗师,每个朝代的江湖也都有恶霸邪徒,七英就是现在这个江湖比较出名的七个恶人。kenen.netbsp;第七英叫罗永,没入群英会前,他烧杀抢掠无所不为,在他呆过的州里,小儿听到他的名字就不敢夜啼,他一上街,街上立刻鸡飞狗跳,瞬间一空,清街的效果非常显著。他也为此洋洋得意,自诩为两水三湖第一恶,直到他碰到一个叫申昌的人。第六英申昌武功比他高,杀人比他狠,抢的比他多,于是罗永心甘情愿的把第一让给了申昌。

申昌的第一之名叫了四天,他们碰到了第五英宗五,于是明白了什么叫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惺惺惜惺惺,宗五被抬上了第一的宝座,不为什么,就凭他敢奸杀峨嵋派的年轻高手李烟,敢抢中原镖局的红货,敢在江南呈送北京的御酒里撒尿。

宗五坐满一个月交椅的时候,北方来了两个人,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名字是他们乡下种地的父亲取的,叫田鸡和田鸭。田氏兄弟一到,宗五就被赶下了第一的宝座。十七岁的时候回家探亲,一言不合杀了父亲,跟着把小时候打过架或者吵过嘴的乡下伙伴一股脑都杀了;过了两年,出师的那天,把受业恩师杀了;再过两年,把救过他们性命的恩人江西大豪黄唯善一家灭了门…江湖上恶名昭彰的恶霸邪徒,自然个个心肠歹毒,杀人不眨眼,但是能做到田氏兄弟这样六亲不认的,宗五自知差距还大的很。

五人聚会,声势大涨,名声渐渐响亮,有一天,一个老头来拜山,他见到五英,很客气的提个要求:他想当大当家。

他成了大当家。这个叫仓狼的老头,武功上只比田氏兄弟加起来高一点而已,他能这么顺利的当家,主要是他有过其他人没有的经历:他屠过城。西北曾经显赫一时的白马城和代城就是他带着仓狼帮屠的,男女老幼、牛羊鸡犬,杀的干干净净,两座城市除了秃鹫和野狗咬啄尸体的声音,再无其他声响。手里拽了数万条性命的人,总是能让其他人畏惧而信服的。

仓狼来两湖,是为了逃难。他的所作所为,惹起了西北武林的极大愤慨,甚至惊动了北地宗师千里暮行。于是有一天,仓狼帮驻地狼山来了个客人,仓狼帮两百余众,全都被这个叫狄秋色的客人杀了,连马匹骆驼也死的干干净净,整个狼山一片死寂,与白马城和代城一样。

枫山叶落伤秋色,狄秋色,千里暮行的第二个弟子,“秋叶飞”的功夫,仓狼只希望这辈子也不要再见到。那漫天飞舞的碧绿叶子,喷射而出的红色鲜血,一声声濒死的哀号,从此让仓狼再没一个晚上能安然睡着。他是因为心脏偏左,所以狄秋色的那一枚叶子没有刺死他,让他靠装死躲过了这次大劫。

仓狼从此开始虔诚的信佛,他每次杀人后,都要吃素念经,为死者度,甚至还经常对着尸体掉几滴眼泪。他满意的现自己变的很仁慈了,仁慈的已经完全象一个高僧。直到有一天,他碰到一个更仁慈的人。

群英会的大当家叫宋仁慈。

宋仁慈不到三十岁,在江湖上没有恶名。他整天夹着一把伞,晴天遮太阳,阴天挡风雨,所以他的皮肤完全不同于其他江湖人的粗糙,一直如女孩般光滑细腻。他长的很文秀,一笑起来,嘴角会有酒窝,配上一袭青衫,宛然便是个饱学的书生。这样的人在大街上走,所有的少女都会回头看他的。

丁俊看着他带了一群人慢慢的上楼,他走的从容不迫,仿佛是在黄昏的河边和最心爱的姑娘一起散步。他身后,仓狼和穷凶极恶的五英跟着他在慢慢的走,没有人露出一丝的不耐,更没有人敢抢在他前头。

丁俊好奇的看了他几眼,宋仁慈仿佛感觉到了他的目光。他抬头,看了丁俊这边一眼,微微一笑,于是两颊的酒涡又闪现了出来,风姿卓然。慕容和风憔悴同时在丁俊身后轻轻一叹:好人才!

丁俊回头笑道,“慕容,老风,你们俩被人家比下去啦。美男子之争,你们只能抢第二了。”

风憔悴一笑,不答。慕容盯着宋仁慈的雨伞,若有所思。

“四位楼主好!”宋仁慈上了楼,没有落坐,先是跟黄鹤楼众人打了个招呼。他笑容可掬,执礼甚恭,“方老当家的贵体可好些了?”

万沉山脸一沉,鼻子里重重的哼了一声,钟傀儡还是面无表情,少清风轻轻一拱手,回礼道,“有劳宋大当家的挂怀,家师已经恢复很多了。”

“那就好,那就好。”宋仁慈松了口气,开心的笑了。他这副关心之极的神色甚至让丁俊觉得,方岳是他的亲爹。

方味儿冷冷的盯着宋仁慈,突然低声道,“你莫要被他这样子迷惑了。这个人的恶毒,其他六个加起来也比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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