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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回 写字(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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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景洵眸子里滑过赞赏之色,点头笑道:“小小年纪,你倒是有心了。”

研好磨,用玉石将宣纸压平整,苏禾颇为生疏地执起毛笔,在砚台上蘸了蘸,手却悬在半空中,迟迟不肯落笔。

想当初入府的时候过张二娘那一关的时候,苏禾还没穿越呢。所以曾经那个会写毛笔字儿的苏禾早已不是如今这个了。后来张二娘发觉了个中古怪,可那名单早已递了上去,哪里还能改。

程景洵看出了苏禾的忐忑,却颇为悠闲地在一旁的椅子里坐下,笑道:“写啊。”

“欸,好……”苏禾应了一声,落笔写字。

写惯了硬笔字的人,拿毛笔的时候总是忍不住手抖。苏禾自然也不是个例外。况且那种方方正正的小楷就更加难写了。原本硬笔书法相当不错的苏禾,手拿毛笔,就几乎成了个文盲,写出来的竟如猫爪子挠的一般张牙舞爪。

程景洵凑了过来,俯身端详纸上的字,不由噗嗤一声笑出来:“唷,我说,你这丫头平日里嬉皮笑脸的,怎么这个时候终于被难住了?瞧你这行字儿,怎么越写越大,你这最下头一个字儿都抵最上头的两个肥了!瞧你这月季的‘季’,这一捺都给抻哪儿去了!”

苏禾暗骂一声,早知会穿越,就该早早儿地做足了准备,从琴棋书画开始各个击破,也不会落到今日这般没有丝毫艺术细胞可言了。想想那些穿越文中的万能女主,怎么这些玩意儿不学就会呢?还有美名曰继承了原主的记忆、拥有原主的技能的,嘿,苏禾就纳闷儿了,撂自个儿头上怎么就没那些好事儿呢?

苏禾讪讪道:“不瞒大爷,苏禾自幼使的就是羽毛笔,这软笔书法还当真是不上手……”

程景洵站起身,认真道:“我看你这字儿啊,还不如佑礼那小孽障呢。看来这写字儿,你还真得从头来。你望望咱们程家,除了你家主子,有谁天天介儿地使唤那硬邦邦的羽毛笔的?你俩还当真是一对儿主仆。”

苏禾的手依旧悬在空中,写也不是,放回去也不是,只得央求道:“小老夫人也不要我写毛笔字儿的,我就是一个丫头,干干活儿就成了。虽然不会使毛笔,但我认得字儿啊!您看…我,我可不可以不学毛笔字儿啊?”

程景洵佯怒地虎了脸:“话不能这么说,你是个聪明的孩子,我算是看出来了。学写字儿嘛,也不费你什么神儿,怎么就不学呢?真是个懒丫头。”

苏禾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啊,老娘我从幼儿园开始写了二十几年的字儿了,铅笔粉笔钢笔圆珠笔蜡笔一应俱全,后来成了CEO文件签名那叫一个洋洋洒洒,今儿居然被一美大叔说成不会写字儿的懒丫头,真是有苦说不出啊,都快内伤了!

咬咬牙,苏禾稚嫩的脸上绽放出一个苦笑:“成!我这就去学!”

“这就对了,”程景洵总算是如愿以偿,“不过你今儿这单子总得先给写完吧?”

“哦哦,差点儿给忘了……”苏禾提笔,心里不断咒骂,今儿遭了什么霉运了,不就是一些花花草草么,您老不会自个儿写?

手正发抖呢,忽而,一只温暖的大手裹起了苏禾有些僵硬的手,刚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那只手的力道便牵引着苏禾手中握着的毛笔,在米白色的宣纸上留下精细而娴熟的墨迹,仿佛前世隽永的岁月,在苏禾的面前缓缓流淌。

温雅的声音自身后传来,苏禾只听程景洵道:“我认为初学者习颜勤礼碑为宜,颜体方正饱满,舒缓大气,你大可先掌握颜体,再临摹其他名家,譬如欧阳询、柳公权者。”程景洵的手腕轻绕,声音配合着笔端的一笔一划,“起,提,转折,方圆,藏锋,露锋,收。”

漂亮的字跃然纸上,令人惊艳,苏禾一时间倒是有些沾沾自喜道:“这,这是我写的?”

程景洵颔首笑道:“业精于勤荒于嬉,只要假以时日,你大可写得比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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