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苍厥大陆、拜纳帝国(1/2)
苍厥、苍厥、于世无功,乃是废厥!
男儿当顶天立地、争得身前身后名!但求有功,孰能无过!
拜纳帝国雄踞苍厥大6正东方,占据着整片大6四分之一的广大面积,在这片广阔的土地上,生活着数万万的拜纳子民。数千年前,一位叫做五龙乾的绝世枭雄带领麾下五千猛士自东海之滨一路招兵买马攻城略池,统领了整个拜纳帝国。这种辉煌的战绩从后来人口中传出,闻言者不住惊叹,那五千猛士实乃神兵也!而他们的统领五龙乾,则被拜纳人民世代尊称为至尊大帝!在世世代代拜纳子民心中无上敬仰!
在这样一个国度里面,有着一群身份地位极为特殊的人们,那便是修炼晋神之路者,虽然在这凡世之间,最终的得道晋神者可谓少之又少,但这修炼之风盛行,稍有神根的人便会被人们所重视,然而修炼之道充满着坎坷荆棘,何其多的艰难险阻,纵使天资卓越,倘若自己在后天不能勤加努力,也是枉然,相反,天资拙劣者,倘若能够忍受万般煎熬,一心为晋神之道而勇往向前,就算你神根再弱,也有着晋神的可能!除非是连神根都没有,毕竟,没有神根而得道晋神者,在这苍厥大6上,还是史无前例地!
林雨出生之时,正值帝国都迁移,偌大的拜纳帝国一分为三,北部地区划分为苏巴达公国,南部划分为塔西公国,而中部这片沃土则划分为拜纳公国,帝国都,也从北部迁移到了中部,属拜纳公国之内。各公国互通有无,交往不断,商业繁荣,并且,各公国允许拥有自身兵力,以作军事防御之用,但为了保持各方势力之均衡,保障帝国根基之稳定,大部分的兵中精锐都直属帝国皇室统领,
林家村坐落在猎魂山的山腰上,猎魂山蜿蜒数百里,而林家村人,皆是以打猎为生,人口统共不过五百,壮汉们狩猎于猎魂山上,再由妇女们将猎物拿到小镇上去卖,换得些碎银,添置些柴米油盐,村民们倒也衣食无忧。只是这大人们都行迹在外,这村里的小孩可就没人照应了。
林雨坐在自家屋前的青石阶上,口中衔着一根不知从哪儿摘来的野草,一脸清闲的摸样,他两只小手不停忙活着,好像是在拆卸什么东西,不多久,那玩意儿便被拆成了零件散落一地,他数了数,一共三百三十六件,只见他重新把零件一一拾起,迅拼凑,不到十来分钟,那散落一地的零件却又变为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定睛一看,那正是一个弩弓。这东西是他晨练之时在山涧谷地的树林里捡来的,他心想这是哪个大意的猎手把弩弓都落在了山上,“我拆!”林雨再次忙活起来,把那弩弓重新拆卸,他全然不知,那根衔在口里的野草被牙齿捣出的绿汁已经沾满了他的嘴唇。“我再装!”紧接着那些零件又化成了一个整体,就这么拆了又装,装了又拆,不知不觉的便过了一个上午。林雨看了看天上的大太阳,他额头上已然泛起了一层汗珠,他双手拿起刚才组装完的弩弓,站直身子使劲地把它往地上摔去,仿似大怒的说了一声“无聊!”,然后把草吐到了地上,转身便钻进了屋里,那弓弩却也没有被摔得散架,安静的躺在地上。
给自己热了热早晨的饭菜,一盘独角牛肉,一盘青菜,简单的伙食,却也足够喂饱他这个八岁的男孩了,猎户之家,想吃一点肉,那倒是非常容易,要说山珍海味,这海味林雨没有尝过,这山珍可是吃得不少。林雨突然皱了皱眉,心里想着父亲已经有两天没有回家了,不由有些担心,心里暗暗祈祷着父亲不要出什么意外才好,可又转念一想,父亲这一手打猎的好功夫他可是见过地,这猎魂山上的东西,有什么可以伤得了他,这样一想,林雨便释然了,他把一块薄薄的净肉放进嘴里,用力的嚼了嚼,“这独角牛的肉可真有嚼劲,口感真好!”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随后一道粗犷的声音从屋外传来,“大爷来了,兔崽子快开门!”,林雨悚的一下从椅子上腾起,眼睛瞪得老大,站稳身子,飞快的把门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的壮汉从屋外走了进来,壮汉名叫林天,看起来一米九的样子,他的肩上扛着一只已死的三彩麋鹿,背后背着一个布囊,布囊里装着木箭,右臂之上绑着木弓,那健硕的后背还背着一个精铁打造的狩猎弩,小腿刀盒里装着一把锃亮的匕,壮汉的脸显得有些苍老,但眼睛却闪着光芒,尤其是哪一身肌肉,跟筋肉人似地。
“爸!哦,大爷···今天给小的带什么好东西回来啦!”林雨眼睛绽放着光芒,笑嘻嘻迎了上去。每次父亲狩猎归来,他心里就像卸下了一个重担,猎户是危险的职业,只要爸爸每次都能平安回来,这就是林雨最大的愿望!因为在这世上,这个威猛的男人是他唯一的亲人!相依为命的感觉,让父子两人紧紧地连在一起,所以,生命在林雨看来,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他和爸爸的两个人的。生命之重,便是如此,林雨可以为了爸爸而死,正如林天也可以为了林雨而死,最后的结果,就是父子两人,极其看重自身和对方之生命!
“小兔崽子不长眼睛吗?大爷我此去深山,得了这三彩麋鹿!”说罢林天拍了拍肩上的事物,神情有些得意。
“哇塞!大爷神勇!大爷吃饭没?小的我刚好热了饭菜,只是没有烈酒···”这几声大爷来小的去,是这林家父子长期以来的称呼,这并不是互不尊重,而是这对父子着实融洽,看起来就像一对天真烂漫的童年朋友一般。
“无妨!”林天挥了挥手,把三彩麋鹿搁在地上,父子两人一同上了桌,林雨立即盛满一碗白花花的米饭递了过去。林天哈哈一笑,满眼放光,他在那深山老林狩了两天猎,没有大米饭的日子,真的好难受,光吃那山里的野味,吃的多了,就变成不是滋味了,此刻看到大米饭,顿时便狼吞虎咽起来。
林雨低头吃着饭菜,眼睛却打量着面前的父亲,父亲这一去两天,难道只是为了捕获这一只三彩麋鹿吗?但看到父亲此去安全而归,林雨悬着的心已经放下,也不好再问什么?
“小雨,你放在外面石阶上的东西是哪儿来的?”林天咽了一口饭菜,询问道。
“啊···我早上在山谷里捡的,好像是个狩猎弩,也不知道是谁落在哪儿的。”林雨这才想起,那个弩弓被自己扔在了门外石阶上。
“山谷···”林天皱了皱眉,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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