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舆论铺垫(3/3)(2/2)
除非,诸夏的经济体量要明显超过米国,并且诸夏的近海军事能够力压米国。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成立,不然,夷洲“下而取”的对象有且之能是米国。
其中道理也不难理解:如果夷洲在这两个条件满足前夷洲倒向诸夏,一旦因此引发诸夏与米的战争,那夷洲必然成为双方交战的第一线。而诸夏又没有实力保全夷洲的话,夷洲恐怕就要沦为米的战利品,这绝对是夷洲不想见到的。
如果说,诱使霓虹敌视诸夏的是米,那推动夷洲独立的就是霓虹加米,区区一个夷洲还真难以招架。
所以,邦越小,筹码越少,想要做到“不过欲入事人”,需要把握的度就得愈是微妙。
木兰把霓虹的武斗派推出来,在s事件上抹黑诸夏,则是一项“多赢”的妙招。
时间很到了三月,一位米国的商人确诊,在诸夏救治无效后逝世。霓虹因此迎来的“第一赢”。作为在这件事上“冲锋陷阵”的霓虹武斗派,获得了来自米国的秘密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