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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譬如:夫妻分房而睡;不准带女人回家;不乱扔乱放自己的东西;不准进她的房间……他可以勉强接受。
“保姆没来之前,这家务谁做?你十点之前不回家,会干扰我的生活!”她反驳。
“那就不要住在一起!”
“我也想!”
但是,心知肚明:不可能。
“反正,我不签。”上面条条都是约制他的,毫无公平可言,这种丧权辱国的协议一旦签下,他还怎么活?!
刚才两人对话有点冲,妮佳心想,这样讨不了半点便宜,于是,缓了语气,跟他打商量,“那我们*一点,你不满意哪一条说出来,我们再商量,只到你我都满意为止,好吗?”
妮佳突然一幅很好说话的样子,若他执意不谈,那便显得他小气甚至退缩,以后在她面前哪能抬得起头!
“怎么样,要不要谈谈?”她温柔地催促。
“好,就跟你谈!”看她怎么玩,他都给她挡回去。
“第一条,‘夫妻分房而睡。’你反对吗?”她拿起协议,念了起来。
“可以。”他也没想跟个母老虎睡一个房间。
“第二条,‘不准带女人回家。’你反对吗?”
“可以。”女人可以在外面玩,也更尽兴,没问题。
“第三条,‘不乱扔乱放自己的东西。’你反对吗?”
“我什么时候乱扔东西了?”他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这种坏习惯。
“在都柏林的酒店,是谁把脏衣服扔的满浴室都是?”可真健忘,她有必要提醒他一下。
“这……有吗?”底气明显不足,因为,好像,他以前回家比较晚,冲了澡倒床就睡,第二天醒来都大中午了,房间里里外外一干二净,哪还有什么脏衣服。现在想想,要么是他睡得太死,要么就是佣人们手脚太轻,这些个琐碎的小事他哪会去顾心,现在被提起,好像真是有这么一回事。
“想起来了?”
“哎!男人有这种习惯很正常的好吧!”这女人就会大惊小怪。
“嗯!但是李先生你要知道,这里不比李家大宅吃喝拉撒都有人伺候你。我可不希望自己居住的地方弄得像个猪圈!”她特地强调了“猪圈”两字。
“大小姐,就你讲究多。”女人都麻烦得要死,特别是她。
“那你到底同不同意?”语气中浓浓地威胁,好像他不同意,就会死得很难看。
“得得得,不跟你一般见识。”他大度地同意了。
“很好!第四条,不得女方同意,不准*女方的房间。”
“这条没问题,再加半句,不得男方同意,女方同样不得*男方的房间。”既是条约,焉得公平。
“哼!”她鄙夷地刮了他一眼,求她进她都不进。
“第五条,男方与女方之间不得有肢体上的碰触。”这条很关键。
“嗯。上次回你妈家,是谁主动挽着我的?”暧昧地提醒她。
“那是例外!在这里,你必须离我三尺远。”那天回家挽他的手,只不过是做给家人看的。
“你真行!”
“……第九十九条,出席家宴,可适度亲密,但绝不可过分。”
“请问,怎么样算适度的亲密,您的尺度有多大?”他恹恹地,倦意正浓。
妮佳正色地看他,这小子故意的吧!
这条明显意会大过言传,叫她怎么解释?
“到时候看着办!”这么敏感的话题不适宜进一步讨论。
“最后一条,婚满一年,离婚。”也是协议终止的期限。
一段不理想的婚姻会毁了两个人,甚至两个家庭,他们的结合,从开始就注定了结束。
他嗤笑,却有点苦笑的成分在里头。
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问:“完了?”
“完了。”
“噢……终于可以上床睡觉了。”
“等一下,你……还没签字。”把笔递给他。
留下潦草二字,潇洒离去。
妮佳握着手中的协议,心中一块大石也算落下了。
这么做,不是纯粹为了保护自己,既然早晚要分手,那就不应该产生任何牵扯跟牵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