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一杯苦咖啡(1/2)
我只得息交绝游。
元旦前的一天,桃叶突然告诉我,她要到北京去参加一个不知由哪个杂志社和电视台联合举办的大学生知识竞赛,要离开学校一段时间。
这有些出乎我的意外。
因为我一向觉得这种竞赛非常弱智,根本不值一提。这类竞赛的模式一般是把参赛选手分成几个小组,先由一个似乎无所不知的主持人,拿出一堆写满问题的小纸条,依次向每个小组的成员提问,问题千奇百怪,从一条母蚯蚓可以生产几条小蚯蚓,到美国人何时登上了月球,**的诞辰,再到我们在上届*拿了几块金牌,以及四大发明是什么(一定要牢记,发明活字印刷术的不是德国的古登堡,是宋朝的毕),四个现代化是什么,鲁迅的原名是什么等,似乎无所不包,其设计问题的逻辑简直混乱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回答完后,再来一个自由竞赛,让选手们啪啪啪地按着喇叭抢答问题。
而且,有趣的是,在这种智力竞赛中,每道题的分值都是100分,动辄就加上100分或减去100分,很能给人一种挥金如土的感觉。这种节目的收视率非常惊人,所以,每当主持人宣布给某人加上100分或减去100分的时候,几乎全中国的人里,不多,大约只有几亿人,都在电视机前一起做加减法。
在我看来,这种知识竞赛实在是愚蠢得可以,还不如资本主义国家的选美竞赛来得实在。因为后者只要睁开自己的眼睛就行,这是享受。而前者,却无疑是受罪,只有一本百科全书而不是一个人才可能知道如此丰富的,同时也是混乱的知识。后来转念一想,知识竞赛(而非智力竞赛)这玩意儿之所以能够红遍大江南北,绝非那么简单,这很可能和大家对知识的*分不开,因为,这种大赛的奖品并不丰盛,最常见的奖品就是一本《辞海》,或者是一套《辞源》,而这依然是知识。我认为,这些知识毫无意义,它扭曲人性。我没意识到,其实是因为生活缺乏意义,人们才去追求这种无谓的知识。
所以,当桃叶告诉我,她已通过预赛并准备到北京参加决赛时,我只是感到十分惊讶,我不知道,她怎么会对这种玩意感兴趣,又是何时参加的预赛。
但我并没有多问。
在高前的建议下,我选修了高等数学。尽管他已经转到历史系,可觉得数学还是很有意思,其本身自成体系不说,关键是有一种自我*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美。老实讲,我对数学的兴趣并不是很高,对那种从一加到二,再加到三、四,直到100的问题也从未上过瘾。只有一次,我偶然和高前谈起了悖论,并表示了对此的困惑,如最常见的“我说的这句话是谎话”这个比较简单的悖论,我就怎么也搞不清楚其中的问题所在。高前对我说这只是个很简单的数学问题,他给我讲解了之后看我还是似懂非懂,立刻推荐我去学一下微积分。为了对高前的意见表示尊重,也为了消磨时间,我接受了他的建议。可上了几次课我就发现,我对悖论的兴趣已荡然无存。但考虑到高前的热情,我只好放弃了自己的自尊心,硬着头皮坚持了下去。
桃叶走后的第三天,我起了个大早,照常去上这门让我头疼不已的课。但在铃响后很长时间老师也没有来。过了一会,一个胖老师气喘吁吁地跑进教室,告诉大家老师临时出差,今天的课不上了。教室里本来就坐得稀稀拉拉的人,在哄叫一声后,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让我在备感沮丧的同时,也如释重负。不过,这也使我有点无所适从。所以我又在座位上发了一会呆,打了几个哈欠后,才准备离开了教室。可没想刚到教室门口,就迎面与一个闷头闷脑进来的女孩撞了个满怀。她怀里抱着的文件夹啪地一声甩到了地上,书、练习册,还有笔什么的滚了一地。我手上拿的一本书也被撞到了地上。
我本以为她会向我道个歉,谁知道她开口就让我把掉在地上的东西捡起来。
“你怎么走路看也不看?长了眼睛没有?”
这个扎着马尾穿着一件灰套头衫和一条发白牛仔裤的女孩,居然如此蛮不讲理,我只能捂着被撞得发疼的*,苦笑一声。
“到底是谁没长眼睛,我的书不也在地上吗?”
“哦,原来又是你,你这个家伙,怎么老是让我碰到?”她瞪了我一眼。
“我还没说自己倒霉呢?你倒先叫起来了。”我弯下腰,把自己的东西捡起来,转身准备扬长而去。可我还没走几步,她就又追了上来。
“等等,我叫方湄,怎样,认识一下?”她跑到我面前,挡住了我。
我看了她一眼,想不清楚她为何如此理直气壮。
“不打不相识嘛,你看,我们这是第三次了吧?”她俏皮地向我伸出了一只手。
咖啡味道(9)
我犹豫了一下,碰了碰她的手。
“我是文献系的,学图书馆的,你呢?”她居然对我的冷淡一点也不在意。
“中文系的。”
“你们中文系老师给我们上过课的。”
“是吗?”我转身想走,谁知她竟然跟了上来。
“一个戴眼镜的,给我们讲西方现代派文学,乔伊斯,卡夫卡,艾略特,《荒原》,《百年孤独》,还有博什么来着?阿根廷的。”
“博尔赫斯。”
“对,就是他,一个瞎子,我很喜欢他的小说。”
我回过头看了她一眼。
“你还真知道不少。”
“随便说说啦,怎么样,看你也没什么事,陪我一起走走?哦,从现在开始,你可以叫我方湄!我的那个名字是我爸给我起的,挺拗口的,很难记。所以,朋友都叫我方湄。”
她还真缠上我了。
我们从教学楼里出来,走到一块草坪前坐下。冬日的阳光温煦而柔和,高耸的中式歇山顶塔楼已经裹上了一层金色的秋装,草坪上,有不少大人带着自己穿得像个皮球一样正在蹒跚学步的小孩。
“哎,你这个姿势不错,别动,我给你画幅速写怎样?”
没等我答应,方湄已经摊开文件夹,拿出一支铅笔刷刷地在纸上画了起来。
我只好一动不动地僵在那里看着她画。不一会,她就把画好的速写一声不吭地递给了我。
这哪里是速写,分明是一张丑化我的漫画,我从来没发现我眉头紧皱时会有那么难看。
我忍俊不禁。
“你画得不错嘛。我还从来没这么漂亮过。”
“那当然,我本来是要考美院的。”她也笑了,拿过给我画的漫画看了看,一把撕了。“开个玩笑。”
“怎么没考呢?”我问。
“说来话长。我父亲是画画的,不过他已经死了。前年我考大学之前,在黄山写生时不小心从山上滑了下来。所以,为了安全起见,我母亲给我选了这个只在室内工作的图书馆专业。”
她很平静,好像是在说别人的事。
“我原来也想念这个专业的,当时想,在图书馆工作,可以一直看书。”
“当时,我也这么想,所以无所谓。反正,就是一个工作罢了。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你说呢?”
我从地上拔了几根草,觉得她说的有点道理。“那倒也是,我原来还想,到中文系可以天天看小说,多爽,可真叫我看起来,才觉得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你不得不看那么多叫人倒胃口的东西,特别是现在的,比如,那些说鲁郭茅巴老曹不怎么样的人就比他们还差。”
“一样。都是顾此失彼。”
方湄家就住在学校不远的一条小巷里。她走在前面,带着我从黑暗的楼梯和走廊摸索着走了上去,然后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屋里的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你先找个地方坐下来,我来给你弄点吃的。”方湄说完,把手上的东西放到桌子上,脱下套头衫,找了件卡腰的鸡心领的红毛衣穿上,从门后拿出了个鹅黄色的围裙,走到厨房里忙碌起来。
这是一间整洁有序的小屋。墙上挂了几幅小尺寸的山水画。大概这就是方湄父亲的遗作,窗台上,有一盆枝叶纷披的吊兰。我坐下来,打开电视,扫了一下频道。突然,一个知识竞赛的节目吸引了我,因为阳光正好射在电视机屏幕上,我特地走上前去看了看。一个模样严肃的女孩,正充满激情地回答主持人提出的问题。
“植树节是每年的3月12号。”
“回答正确,请为这位选手加上100分。”
随着主持人一个有力的手势,那个女孩面前桌子上的指示灯亮出了100的字样,她兴奋地坐了下来。
这个人不是桃叶,这个比赛也不是桃叶参加的那个什么大学生知识竞赛,而是全国税务系统的一个竞赛。我突然感到有点遗憾。我不知道桃叶在这种场合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现,不知是否也像刚才那个女孩一样精神抖擞,斗志昂扬。
“先吃个苹果。怎么,你也对知识竞赛感兴趣?”
“不,随便看看。”
听到方湄略感惊讶的声音,我把频道转了过去。方湄把削好的苹果递给了我。
“我妈最爱看这种节目,每星期无论如何也要看一次,她还劝我看,要我多学点知识,我一看就笑了,都是些什么知识呀,家长里短的,真是弱智。”
方湄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你说是不是?吃辣椒吗?我可以给你炒个辣椒香干。”
我点点头。看来,方湄和桃叶还真不一样。
过了一会,方湄打开厨房的门,把炒好的菜一个个端了出来。除了辣椒炒香干外,她还炒了个鸡蛋和一个小白菜。颜色搭配得很好。
“抱歉,冰箱里没肉了。只能吃素了。”
我拿起筷子尝了一下,味道不错。
“看不出来,你还有这一手。”
“那是,知道我平时没事干的时候干什么吗?我妈逼着我对着菜谱炒菜。她一直怕我嫁不出去。哦,你要不要喝点酒,好像我们家还有一瓶花雕。”
她放下筷子,回头在房间里上下张望了起来。
“不要了,我不喜欢喝黄酒的,而且,我中午一喝酒头就晕。”
“其实,我倒能喝一点的。既然这样,那就下次吧。”
吃过饭,方湄到厨房里收拾餐具。我站在窗前,下意识地掏出香烟,准备抽一支。可突然想到地方不对,拿着烟犹豫了一下,又把香烟放了回去。
“知道我为什么讨厌抽烟吗?”
方湄可能看到了我的举动,觉得很可笑,就主动问我。
“不知道,大约女孩都不喜欢闻烟味吧。”
“那倒不一定,我就很喜欢闻。我父亲也抽烟,小时候常用烟喷我,逗我玩。所以,现在,我一闻到烟味,就很难过。好了,不说这个了。你要实在想抽,抽一支也可以。”
“不用了,我也是随便抽抽,没有瘾的,就是从今天开始一支不抽也没关系的。”
我说完,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和火机,扔到了窗外的一条小路边。
“喏,你看,我现在就把烟戒掉。”
方湄这次是真的吃了一惊,她没想到我会这么干脆,说到做到。实际上,在一分钟之前,在没听到方湄说她父亲的事时,我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做。
两个人在一起,时间过得很快。方湄给我冲了一杯很浓的咖啡,这次,还放了糖。在午后的阳光下,我和她一起坐在阳台的高凳上,望着窗外小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不时还传来丁丁自行车的铃声。
天空的高处,有着一种冬日特别的深蓝色。一切都显得明亮,安静和闲适。方湄坐在我身边,过了一会,她好像想起了什么,就从凳子上跳了下来。很快,从室内的录音机里,传来了那首《走过咖啡屋》轻快的曲调。我回头看方湄,她正端着咖啡杯歪着头看我,似乎想从我身上发现什么。我不好意思地端起咖啡杯,向她笑了笑。她抬起头,举起杯和我碰了一下。
“你这是先苦后甜。”
“那要感谢你,要是你还想让我喝苦咖啡,我也只好喝了。”
“看不出来,你这人还嘴还挺甜的。”
“哪里,是你的咖啡甜。我只是随遇而安罢了。”我说。老实讲,这倒不是恭维之词。有那么一会,我很希望这一刻能够持续下去。
方湄可能也产生了相似的想法,所以,当我看到夕阳西下,准备离开时,她居然把我一直送到了楼外的那条巷子口。我敢肯定,如果不是门没有锁,她说不定会把我送到宿舍。
周末,高前叫我和他一起去大胡子家一趟,说大家很长时间没见面了,大胡子很想和我聚聚。刚好,桃叶还没回来,我就同意了。
大胡子的家在夫子庙,下午,我和高前冒着寒风骑着自行车穿越了大半个南京,才赶到了大胡子家。我很奇怪大胡子今天没有到音像店站柜台,高前说,这两天正在扫黄,公安局的,还有什么工商局的朋友,也都三天两头来他的音像店乱翻乱找,非要让他弄几盘黄带,一来自己可以借机看一看,暗爽一下,二来也可以当成扫黄的战果上报,混点奖金什么的。他懒得搭理,可又怕惹麻烦,索性关了门,打算在家好好休息几天,等这阵风头过去之后,再开业。
我们推门进去时,大胡子正在他用来招待我们的那间小屋里撅着屁股擦铺在地上的草席,从墙角的两个深沉的大音箱里,传来列侬的那首节奏舒缓的《想像》。一侧的墙上,还是挂着列侬的那副戴墨镜的招贴画,另一侧靠墙的书架上,各种各样的磁带从地上一直摆到天花板。
“你们可以进来了,我已经擦完了。”大胡子站起来,对我笑了笑。
“张生,你小子可真是重色轻友啊。是不是嫌我这里的女人不漂亮,才不来的?”
“哪里,我是怕桃叶被你迷住。到时候赔了老婆不说,朋友也做不成了。”
“有那么严重吗?”高前笑嘻嘻地拿起一盘磁带说,“这不,列侬正在唱呢,要大家都成为兄弟姐妹。”
“所以说才是想像嘛。”我说。
大胡子也被我逗笑了。我问还有谁来。大胡子说,还有几个女孩很快就来。
“绝对漂亮。”
他这话只能听听。要是当真了,非让你捶胸顿足不可。我以前见识过他的审美观,他叫来的女孩,不是那种省摔跤队膀大腰圆的女运动员,就是那种从鼓楼医院偷偷跑出来的骨瘦如柴的女病人。这也怪他,不管谁去他那买磁带,他都表现得非常热情,尤其是对女孩,他不仅主动向她们普及摇滚乐知识,还主动打折,弄得很多女孩都觉得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人,既懂音乐又有爱心,都被他迷得不行。他也来者不拒,而且,他还总能从女孩身上发现她们的优点。所以,这些女孩也甘愿被他驱使,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只是,其中真正的美女倒很少见到。当然,用大胡子的话来说,这是我的审美观有问题,不能欣赏那种自然的或自在的美。
不过,也要承认,今天来的三个女孩的确漂亮。我尤其中意那个看起来年龄稍大的女孩,她话不多,非常娴静,有着一双细长漂亮的眼睛,留着整齐的短发,侧着身子抱着一个毛绒垫子,坐在草席上微笑着和我们聊天,一点不像那两个来自艺术学院的女孩,叽叽喳喳的,一会要看录像,一会要听歌,忙个不停。
她一进门,高前就把她介绍给了我,告诉我她叫佳佳。接着大胡子又把那两个打扮得像双胞胎一样的女孩介绍给了我们。
我们一起听了一会音乐后,大胡子自告奋勇拿起吉他给大家弹唱了U2的《我至今也没找到我想要的》,这首歌本来是有点声嘶力竭的,结果被他唱得温情脉脉,惹人怜惜。我则断断续续地演奏了刚学会的《鸽子》,那琴声给人的感觉就像鸽子折断了翅膀似的。高前在旁边像个主持人一样,打趣我糟糕的演奏水平,不时引来一片笑声。
看看外面的天色已晚,大胡子提议,大家弄点什么吃吃。那两个很像双胞胎的小姑娘一个提议吃饺子,一个提议吃馄饨,也不知道究竟意欲何为,因为,无论是包饺子还是馄饨,都很麻烦。最后还是高前一锤定音。他对这两个可能是想显示自己个性的小姑娘说,还是让大胡子炒两个拿手菜算了。因为,大胡子的烹调技术十分高明,就是他把桌腿做成菜,大家也会一口不落地把它吃掉。这当然是溢美之词。实际上,大胡子最擅长的是煮方便面和西红柿炒蛋。不过,为了对付那两个麻烦的小姑娘,我也只好假装同意了。
事已至此,大胡子自然也当仁不让,马上派发任务,谁去买菜,谁去买酒,俨然一副精于此道的样子。我和佳佳被留下来择菜。大胡子出门时,朝佳佳的背影努了努嘴,高前也向我示意了一下。我这才反应过来,今天把我弄到这里,很有可能是这两个家伙有意这样安排的。他们已经看出了我对佳佳有好感,故意把那两个蒙在鼓里的姑娘支开,给我们留下一个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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