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试考(1/2)
(一)考试目的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的目的,是测查应考者掌握从事公安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修订)是确定考试范围和命题的依据。
指定考试用书是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编写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教材《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社2003年2月版)。
公安部政治部组织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学习指南》可作为考试参考资料。
(三)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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