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鼓起勇气(2/2)
再看表时,时间已经是过了五点,该是吃饭的时候了,我便和公孙小刀相伴出了校门,目标自然是我们以前异常热忠的地方,路边的大排档。
尘在马路边,头顶是巨大的遮阳伞,上面印着可口可乐的广告图案,还真是点学生时代的影子,只可惜,我们那会可没有这种漂亮的广告伞。我和庄小菲叫了几瓶啤酒,点了几盆菜,便喝起酒来。
几被酒入腹,我们间的距离好像又拉近了不少,聊着当年彼此间的糗事。“上次我经过学校时,还特意到逍遥斋去吃了碗豆花,没想到老板娘还是那么的慈祥,五年来的改变还真是不太明显,只是比以都胖了点。”我感叹着向公孙小刀说着。
公孙小刀一楞,眉头皱了一下,接着鞋子踩在我的脚背,气呼呼道:“来了一次也不到学校里找我,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留校了。”
因为她的这个动作,所以身子向前倾了倾,俏脸离我的视线更近了,兼之我的眼神已是变得并常锐利,所以她英气勃勃的眉宇映入我的眼帘。公孙小刀的美,主要是体现在她的英气,秀丽的五官,却透着一股木兰式的英气,使得她份外吸引人。这个女子,给人一种绝不服输的感觉,也许像她这样的女子,本就不是男人的私宠,而是可以和男人们比肩的英雌。
见我一直盯着她看,公孙小刀的脸自脸蛋处产生一朵红云,并向两侧开始扩散,渐渐弥漫至整张脸,小声的向我嗔道:“问你话呢,怎么没反应?”
她的说话也带着一股骄蛮,却是让人心动的骄蛮,不会让人有任何的不满。我傻傻一笑,然后才醒悟过来,晃着手指道:“噢,那个,主要是因为时间匆忙,而且听说你现在是名动考古界的大人物了,而我却一事无成,面子有点过不去,这才不敢去打扰你,只是在吃完豆花后,便回家了。”
“撒谎!你现在是曼普公司位高权重的二号人物,怎么会是一事无成,这分明是借口。不行,为了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你要罚酒一杯。”公孙小刀将我的杯子倒满酒,举到了我的面前。
我没有任何的犹豫,接过杯子,一饮而尽。冰镇啤酒带着一股爽意,席卷我身体的每一个角落,让我暂时忘记了夏日的炎热。接下来,我们两个你来我往,互相劝着酒。
对我而言,毕业后,大部分时间都是为了应酬喝酒,很少有这般痛快的饮酒机会,对公孙小刀而言,她毕竟是东大的名人,总是要维护好自己的形像,所以,好不容易有这样一个机会,我们总是要饮一个痛快。
相逢是缘,酒也是一种表达思念的道具,因为饮酒的对象不同,所以心情也会不同,我们两个现在的心情很是放松,喝起来也就不用有顾忌,都在敞开着肚子喝。至霓虹灯开始闪烁,天已径很黑的时候,我们已不知道喝了多少杯,地面上摆满了空酒瓶,怕是有十**只吧。
趁着最后的一丝请醒,我先把酒钱给结了,公孙小刀现在已经开始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我的舌头也有点打结,不能再喝下去了,于是我们互相搀扶着,拦下了辆出租车。
公孙小刀住在文华小区,身为男人的我,总是有责任先把她送回去的,待下了车后,公孙小刀却在路边呕吐起来,闻着那股混杂着酒气的味道,我的肚子里也是一阵咕噜,也在路边一泻而下。
吐完以后,肚子里是好过了,人也有点轻松起来,但脑子里却是昏沉沉的,我都有点辩不清东南西北了,最后竟然莫名其妙的跟着公孙小刀回家了。
公孙小刀的房子是小高层的,她住在十楼,一梯两户的设计使得房间很宽敞,进了房子后,我努力使自己保持着清醒,但脚步却是如同踩在棉花堆里,人有点轻飘飘的,只记得在昏黄的灯光下,入眼处是一张宽大的床,上面铺着粉色的被单,女子的闺房内散出一股淡淡的香味。
这是我的最后一抹记忆,接着我便合上了双目,身体也不知倒在了哪里,还听到公孙小刀发出的笑声,好像在嘲笑我的酒量浅,其实我还真想和她争辩几句,一共大约是十八瓶啤酒,我喝了十一瓶,她才喝了七瓶,还敢笑我,但我却连说话的兴趣也失去了,只感到一股暖洋洋的激动,就此失去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