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阿宾(2/2)
紫紫吓得倒退了几步,可是她没有跑。阿宾从嗓子里发出了一声咆哮,紫紫分不清那是野兽的低嚎还是他想要和自己说些什么,她放下垃圾,回到小饭馆里取了几个包子,还有一袋牛奶。
阿宾望着紫紫把这些东西放在自己面前,他心里突然有一种冲动,想要扑过去把她抱在怀里。紫紫见这小乞丐浑身发抖,以为他在害怕,便柔声对他说,“不要怕,吃吧,我刚刚热了一下,不要烫到。”阿宾永远都忘不掉这声音,这是他十八年来所听到最动听的声音。
从那天开始,紫紫每天都给这小乞丐放一些吃的东西,萧承有一次取笑她喂了一个傻子做宠物,紫紫为此有两天不和他说话。萧承并不是在取笑阿宾,甚至连蔑视都算不上,如果换做是他自己活成这样,他宁可死掉。
紫紫是很久以后才知道这小乞丐叫阿宾的,她一直以为他是一个哑巴,直到有一天,紫紫放下餐盒转身刚要走的时候。她听到一个略带些吃力却很好听的声音说道,“紫紫,我叫阿宾。”她转回身去,睁大了眼睛,几乎不相信这声音是从眼前这个怪物的嘴里说出来的。
虽然紫紫心中不愿意承认,但她一直当阿宾又傻又疯,是一个没有思想的白痴,她为他所做的,完全是出于对一个同类的怜悯之心。她最开始甚至有些不能接受,这个样子的阿宾,说话的声音竟会如此悦耳,也许是巨大的反差让她觉得这实在太滑稽了。
渐渐地,阿宾有时候会愿意和紫紫交流几句。这让紫紫惊讶地发现,阿宾不但不傻,而且逻辑思维十分清晰,她甚至可以断定,阿宾以前一定读过一些书,有一次他曾不经意间说出了尼采的名字。
紫紫更觉得好奇了,可每次当她问阿宾他到底是谁的时候,他便很快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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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宾自己也想明白,自己到底是谁。
他只知道自己的家在柳林道第八胡同一间阴森森的地下室里,他没有亲人,只有一个主人。他的主人叫林格,曾是这个国家一所知名大学的生物学教授,可是因为一些不正常的行为,被学校解聘了。
阿宾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林格不是自己的父亲,而是自己的主人,从懂事儿开始,他便叫林格主人,而在林格与阿宾看来,这似乎并没什么不好,一切都那么自然。
被解聘后林格干脆卖掉自己房子,带着所有的积蓄来到H城,他买下这间地下室,把自己的实验室建在了里面,并且一住就是二十年。
阿宾与林格挤在那三十几平米的地下室里一起生活,这段日子说不上幸福,也说不上痛苦,只是记忆中一段模糊的时光而已。阿宾很少走出那间地下室,他所有的知识都是林格教的,从十岁开始,他便成了林格做试验的小助手。
林格对那些瓶瓶罐罐的执着已经到了痴迷的地步,那些充满魔力的小东西能够让他手舞足蹈地围着它们从早晨转到深夜,林格总是一只手挥舞着小烧杯,一只眼睛盯着显微镜中的标本沉思。阿宾想,林格教授一定希望自己变成一只章鱼,这样便可以有更多的手为自己的实验来做事。
阿宾开始在这个城市里流浪,是因为林格教授突然失踪了,而且失踪得莫名其妙,没有一点先兆。阿宾一下子变得手足无措,这些年来,除了帮助林格做实验,他什么都不会做。他知道四溴化碳,间三氟甲氧基苯酚,二异丙基亚磷酰胺,甚至还读过马基雅弗利,叔本华,尼采的哲学书,可他却不知道水费该怎么教,电费该怎么教,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去获得食物。
这时候,他才明白,为什么林格一直都是他的主人。
林格从未把他当做亲人,只不过是一直在豢养他,如同一只再普通不过的宠物狗。
阿宾觉得自己的整个世界崩溃了,他走出那间黑暗的地下室,便再也没有回去过。他真的象一只狗一样,从垃圾堆中获得食物,随便找个角落便可以栖身,渐渐地,别人不把他当做人,他自己竟也体会不到一丝失去人类尊严的痛苦,而用牙齿撕咬垃圾堆中那腐烂的动物尸体时,他的心中会涌起一丝畅意的快感。
如果不是遇到林紫紫,他想,他很快便会把语言也忘掉,变成一只真正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