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伟大的“传销”!(上)(1/2)
老三听他说完,第一个坐不住,惊讶的看着余弦,叫道:“那可是犯法啊!”
谢正华不愧在商海沉浮了这么多年,脸是固然还是有震惊,但是更多的是一种沉着,静静的看着余弦,等待着他的解答。余弦看着老三,笑着说:“不!你错了,传销是什么?根据第444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中定义了什么是传销:‘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这些统称之为传销。将传销直接用于商业活动,当然是犯法,我不会蠢到像当年那些人拿几瓶洗发水就去发展十万人的组织。”
“而且我也并不是直接用来赚取利益,我余弦不是那种为了钱而去触犯法律的人,我只是借用一下传销的模式与手段去做一下广告。”
“传销的手段用在广告上并不少见,现在最易见的就是现在那些搞网赚的网站,用介绍下线进去增加金钱的方法,不停的增加着现在做网赚的人数。再之有的老三你肯定也见过。”
余弦神秘的笑了起来,看着老三,老三被他看的莫名其妙,指着自己说:“我?”
余弦点了点头,说:“没错,别忘了你前不久在一个十八禁的网站上,别人向你推荐的武藤兰纪念全集,但是要介绍一定的人进去,帐号才能生效。结果你拼命的给那网站介绍人进去,我们宿舍外加旁边的几个宿舍的人硬是被你弄进去注了册。这就是最长见的传销广告方式,要用到现实中来也并非很难,尤其是我们这有特定目标人群,更容易做到。”
老三被余弦前面的话弄了一个大脸红,毕竟自己的叔叔可是在这里,正思考着回去怎么收拾余弦的时候。余弦又继续激动的说:“我怀疑发明传销这种手段的人以前根本就是一个搞广告策划的,这种手段只要应用得当,那绝对是一种效果巨大,而且需要花费时间极其短暂的一个手段,所以我之前才会有恃无恐的立刻施行整个计划。”
“试想一下,我们只要找一百个人做上线,然后以每人十到一百为发展对象,那么,第二天他们的人群就会扩大起码十倍,第三天就会在第二天的基数再扩大十倍!第四天相比第一天就是扩大了一千倍!第五天将会是一万倍!一百人就会发展到一百万人!这么如此下去,这绝对是比阿凡提的著名故事中‘指数爆炸’更加恐怖的数字大爆炸!”
“而且由于我们并不是要以这方面赢利为目的,不会向下线收取一点费用,所以一切违法的事将与我们无关。不像前些年那些传销案件中的人根本没有针对目标,所以他们是在地下的无限度的扩展,在法律下进行的很缓慢。但我们不一样,我们是光明正大,我们有已经明确的目标人群,所以我们可以大胆的做,让数百万人在几天时间之内知道我们所要弄出来的东西,让他们欣然前往!”
谢正华在怎么冷静,还是被余弦那天马行空般的设想与大胆的构思惊了好一会儿,然后嘴角挂着一丝很不一样的笑,对余弦问道:“你可以说的仔细一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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