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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9章 恐怖直立猿!大型猛兽竟是我自己(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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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意味著什么吗?】

【在非洲大草原的烈日下,当羚羊跑出60公里时速躲过猎豹追击,以为逃过一劫时,真正的死神才刚刚上路。】

【考古学家在肯亚发现的追踪遗址显示。】

【智人能在40度高温下,连续追击猎物超过20公里。】

【直到对方活活跑死!】

【这招叫做耐力猎杀,哺乳动物界独此一家。】

天幕还给出了画面对比——人类追捕瞪羚的耐力曲线图。

可以看到图上人类的后发优势非常明显。

【为什么古人类耐力如此强大?】

【因为我们皮肤上500万个汗腺,就是进化出的生物水冷系统。】

【斑马全速奔跑5分钟就会热射病,而人类可以保持28公里的时速狂奔1小时!】

【实验证明,在35度环境里,人类长跑能力是同等体型哺乳动物的3倍以上。】

【自带全天候狩猎buff。】

【从撒哈拉到西伯利亚,这具37度恆温肉体自带全地形適应掛!】

【不管是严寒的北极,还是炎热的赤道;不管是乾旱的沙漠,还是潮湿的雨林,都有人类的足跡。】

【適应能力强,忍受能力也夸张!】

【相比北极熊每天需要摄入1.2万大卡,人类用5000大卡就能点亮科技树。】

【知道士兵行军时的代谢效率吗?】

【40公斤负重连续多日日行60公里,骆驼看了都要喊爸爸!】

弹幕也纷纷飞出。

《人类徒手弱,是针对狮虎豹熊一类的顶级猎食者。》

《一般的阿猫阿狗之类的,就別碰瓷直立猿了。》

《人类的耐力几乎是无敌的。》

《地球生物的极限耐力就是人,至少目前没有其他动物能不间断跑个马拉松。》

《猎豹速度最快,但坚持不了20秒。》

《没关係,20秒也很厉害啦。》

《三个马赛人追著狮群跑那个镜头,真的震撼到我。》

《汗腺才是人类最猛的地方,强者不惧怕任何猛兽的威胁。》

《正因为散热好,才敢用大脑这么高转速的cpu啊。》

《怎么我记得人类和马办过跑步比赛,人类是跑不过马的?》

《但那个比赛才三四十公里,还没到人类的耐力舒適区。》

《而且不要以为马菜!》

《散热系统能跟人碰一碰的也就马了,不过马有个缺点,就是能量摄取不行。》

《人可以边吃喝边跑,马却不行消化也更慢。》

《古代长途行军,骑兵都是牵马而行,人负重背东西,马什么也不驼。》

天幕外。

汉朝。

霍去病作为拥有丰富的在大漠戈壁作战经验的將领。

想起自己率军远征时,常常要在茫茫大漠中奔袭数百里,穿越荒芜之地的场景。

霍去病也感慨著说道:

“士兵们背著沉重的行囊,顶著烈日狂风,深入敌境,长途奔袭。”

“这么想来,我们人类的耐力、续航,竟然是真的不输战马、骆驼。”

“士兵们的耐力,確实是克敌制胜的关键。”

“当然。”霍去病还是补充道,“光靠人两只脚也走不了太远。”

“想要在匈奴的地盘撒欢。”

“马匹也是依然不能缺少的。”

“否则的话带不了太多的补给,最多只能匈奴境內七日游。”(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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