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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如此讨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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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度元率领数万之众进犯北地,先战杀了一个太守张损,又数路夹攻打败了另一个太守欧阳建,逼得征西大将军,赵王司马伦也是手忙脚乱,束手无策。

欧阳建就是“二十四友”之一,他以文名出众,但是他的笔刀遇到真刀真枪只有甘拜下风。司马伦更是没有本事,他能做到大将军,都督雍凉二州军事,全凭的他是司马懿的弟弟,皇亲国戚,郝度元造反在他的属地,首当其冲,他不得不主持大局,但这事实在不比喝酒唱戏。

无能的司马伦一败再败,那些胡人一见更是猖狂,在打着的越发青面獠牙,在观望着的也立刻成了热血沸腾的志士,有便宜占时便须占,大墙要倒赶紧推,这是自古不变的道理。

那情景就像一锅沸水,一片燎原成势的火,咕咕嘟嘟,噼噼啪啪,轰轰烈烈,远看一眼都让人筋骨酥软,更别说靠前了。

可是有胆小的,就有胆大的,雍州刺史解系就是一个。

解系是一个洁身自好,不阿权贵的人,很受人敬重,但他不幸在司马伦的手下做官,那司马伦狗屁本事没有,还远君子亲小人,因此解系这样的人在他那里不但做不成事,还经常要穿小鞋。

司马伦最亲的小人是孙秀,这个孙秀不是孙皓的叔叔,那个被孙皓吓得撒丫子跑到西晋的人,这个孙秀是琅琊人(山东临沂),很年轻,长相应该很美貌,不然司马伦不会收他做男宠。

晋朝有断袖之癖的人比比皆是,见惯不怪,大约还以为时髦,看来这是中国历史上同xìng恋最泛滥的时期。现代人制造出各种理论力图使同xìng恋有其合理的存在而不得,而晋朝人在那时就已经以很自然很宽容的态度对待它了,晋朝人真了不起啊。

他们怎么就这么了不起呢?为什么就能什么不在乎呢?想不通,只能敬畏。

孙秀本是司马伦下面的一个小吏,据说是他写了一篇什么东西合了司马伦的心意,才从此得到司马伦的赏识的。这家伙很乖巧,很善于逢迎谄媚,后来又与司马伦有了那种关系,便成了司马伦的第一宠了。

孙秀没有大本事,但是整人害人玩弄权术很有一套,他这样心理yīn暗污秽的人也该有这种本领。心眼小得象针,睚眦必报,既贪又残,还掌握有这种本领的孙秀,靠司马伦登上了历史舞台,如鱼得水。

晋朝是最适合这种人混的,孙秀后来在这个舞台上大显身手,把自己的本领发挥得淋漓极致,使他和司马伦同时达到了他们人生的最大理想,但最终也同时毁于这种本领。

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这种本领从来也是不能长久的,只是贾南风很可惜,可惜她遇到了同一类的对手,而这个对手偏偏要比她更狠毒残忍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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