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拿什么拯救你,我的生命(2)(1/2)
魏晋名士的第二个特点是离不开酒和药。
酒尤其重要,酒跟名士的关系几乎就是鱼和水的关系,名士必须要能喝酒,喜欢喝酒,他们在酒中沉醉,借酒挥洒他们的潇洒,把他们的才气和乖张发挥到极致。
酒因为他们变得韵味无穷,而他们因为酒更变得鲜灵生活,酒和他们合二为一,相得益彰,难分难解。
若论喝酒,竹林七贤的另一个人物刘伶却是酒界的祖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名士们是不可一rì无酒,那刘伶却是不可一时无酒,他每天走坐不离美酒,几乎时时都是大醉着的,有人嗜酒如命就觉得很了不起,他可是为了喝酒可以连命都不要的。
酒,就是他生活的目的,他的最高追求,就是他生命的全部。
刘伶喝酒能到了何种地步是任何人也想不到的,他每次出门的时候必定要一个家人扛着一把锄头跟在车后,干什么?他对那个仆人说:“要是我醉死了,你就就地挖个窝把我埋了。”
瞧瞧人家活得多么潇洒,生命比起酒来算什么狗屁东西,完全不如一壶酒钱。
世界上还有第二个人敢说他比刘伶更爱酒吗?他可是为了这个嗜好时刻准备着贡献出他那条小命的。
这样喝酒当然是不行的,外人可以不管,可是刘伶的老婆不能不担心老公,心痛老公,因此她某一天狠下心一咬牙,把家里所有的酒具都捣毁了。一边捣毁,一边还大哭相劝,说:“你这样喝酒实在太过了,你早晚要死在酒上,抛下我们孤儿寡母,从现在起你必须戒酒!”没有酒喝的rì子对刘伶来说当然是无法忍受,不可想象的,可是刘伶的表现却大出他老婆意料,他先是看着被捣毁的酒具痛惜不已,而后竟然说道:“你说的对,我是该戒酒了!可是戒酒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难了。既然我自己管不住自己,不如这样,你马上去备下酒肉,让我到神灵面前发一个重誓,约束自己。”呵呵,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刘伶的老婆听了非常高兴,立刻照办。
神灵面前发重誓啊,这可是人类最惧怕的禁咒,刘伶看来这次是下了非常的决心了。
神灵牌位摆好,酒肉陈列完毕,那刘伶果然规规矩矩地跪倒磕头,口中还念念有词,他说道:“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刘伶忽然挺身而起,把酒肉搂在怀里,尽情享受起来。
原来竟是一计!
为了喝酒把脑子用到这种程度,敢于从神灵嘴里抢食吃,显见刘伶是真无可救药了,刘伶老婆只有苦笑叹息而已。
刘伶不跟老婆动气,是因为他的脾xìng,更是因为他知道老婆是永远领略不到酒中的美妙的,他的心迹大约只有神明能够明了。
刘伶不屑于跟任何人动气,他有时候喝醉酒跟人发生了冲突,人家要揍他,他会眯缝着一双醉眼慢慢道:“我的鸡肋怎当得了尊拳一击?”弄得别人再也不好意思跟他计较。
除了酒,这个世界也真再没有值得他计较的东西!
喝了酒就疯疯癫癫的刘伶在别人眼里是个怪物,可是他自己却觉得适意极了,有时候他为了能更舒服,更无挂碍地享受他自己的世界,他甚至会把自己扒得jīng光,象一个最纯洁最纯粹的孩子一样在家里跑来跑去。
这种自然的状态让他满心欢喜。
如果这时候恰好有人来拜访他,他也毫不回避,他就这样赤身**地坦然地接待他们。
刘伶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当然招来了很多指责,有人简直对这种放浪无羁,严重违背礼仪的行为难以容忍,但是人家刘伶说什么:“我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衣裤,你怎么钻到我的裤子里来了?”
原来还是人家的不是。
也真是的,你怎么能随便钻到我裤子里来呢?我刘伶没有骂你就不错了,你凭什么倒来指责我!
真醉呢,假醉?也许没有人能比刘伶最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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