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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富家子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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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的牛肉、花生粒,已经被吃光了,当然,一大部分都是宁雪儿吃的。

宁雪儿抹干净嘴,似乎非常享受。

银白的剑,银白的剑柄,剑在手,手连着臂,心cāo控着臂。

这把剑很奇怪,究竟奇怪在哪里?

剑吸允过很多人的血,但依旧银白,没有一丝血污,更没有一丝被磨损的痕迹。

宁雪儿早就注意到了这把剑,按照她的理解,像李慕白这样的人,会天天清洗剑?

当然不是的,如果天天清洗剑,剑不但不会亮,还会生锈,所以剑是用磨的。

她问:“你的剑很亮,可以借我看看吗?”

李慕白沉吟了一会儿,摇摇头,道:“不行。”

宁雪儿又追问,道:“你是经常磨剑?”

李慕白又摇了摇头

宁雪儿道:“这就奇怪了,你的剑不磨怎么也这么亮?”

李慕白道:“我不知道。”

这一顿饭几乎吃了接近一个时辰,也许只有李慕白才是这样的人,但是他杀人却不会慢吞吞,他杀人是一剑,快、准、狠!

他慢慢吞吞地站起了身子,在身上摸出了饭菜钱,摆在桌上,然后,慢慢地走出了酒店。

宁雪儿看着李慕白离去的身影,竟有些发痴,喃喃道:“这个人,如果早生二三十年,一定迷死我了。”

李慕白走的是官道,剑没有悬挂,也没有斜挂,而是被右手紧紧握着,仿佛不让它离开手掌。

他是个好酒的人,因此腰间悬挂的是酒,而不是剑。

这岂不是很奇怪?

剑客的剑不是一般都悬在腰间吗?

那仅仅是普通人而言,李慕白不是,对于他来说,剑握在手上使自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高jǐng惕。

今rì的太阳十分猛烈,照得官道上的石头闪闪发光。

李慕白走得很慢,左脚慢慢踏出,右脚慢慢收回,然后又踏出,又收回。

就在这时,突然背后一声怒喝,七匹马奔了过来。

当先一少年身穿大紫衣袍,脚上是一双镶金追云靴,骑着骏马,往李慕白奔去。

“闪开!作死吗!”

李慕白如若没有听到,自顾自地走,是他不想理呢,还是他不愿理?

蓬!马将李慕白撞飞丈余。

其余六匹马上的主人都跳下马,想要去看李慕白的伤势,但是基于那少年的缘故,还是远远地看着。

之前那少年却非常恼火,反而没有因为李慕白被撞而感到恻然。

李慕白缓缓地站起身子,吐出了一口血,又继续前进。

那少年怒道:“莫要走!你弄伤了我马儿!”

李慕白不理,只是离开,而那少年的马,果然右脚已经被剑刺出血了。

其余马上的一位主人这才注意到少年的坐骑蹄上受了伤,赶紧过来包扎,那马以为是敌人,一脚就将那人踹飞几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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