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林哥(1/2)
() 金玉如意、玄铁剑,纵然在场的人出身官宦富贵,也露出吃惊的神sè来。
金玉如意富贵非常,以黄金为底,上面以美玉雕琢成如意的形状,还要刻上祈福、祷祝等文字,是上等人家里镇宅驱邪的宝物。一件金玉如意最低也在千两之外,,而且是毓秀公主拿来的,很可能就是皇宫内院里出来的,这样的宝物也只有极为得宠的大臣,才能蒙皇帝赏赐,一般都会拿来充作镇宅之宝。
至于玄铁剑则是让在场的男儿呼吸急促,这是难得的神兵利刃。大丰有三种好剑,玄铁剑、龙纹剑和青铜剑,当中玄铁剑居首。这是只有从严寒冰冷之地挖掘出来的玄铁铸就,玄铁本身质地坚硬,属xìng冰寒,因此很难淬火铸造,不过大丰的匠人为了抵消玄铁剑的寒xìng,特地到火山之处或是地火浓郁处借火炼剑,才能够淬炼成形。高明的匠人锻造出来玄铁剑,不但坚韧难毁,而且还保留了玄铁的冰寒之xìng,杀敌之时寒气逼人,是一等一的好剑。
毓秀掀开红绸时,珠光宝气和冰冷气息一起散发出来。金玉如意华丽非常,上面还镶了龙眼大的六颗颜sè各异的珍珠,华贵非常,而玄铁剑未曾出鞘,就能感受到一股逼人的寒冷气息,两者都是难得的奇珍。
“如此,多谢毓秀公子了,”凌寒也毫不做作地收下了。
“今rì满座没几个贤士,唯有你的病骨怏怏可算是jīng彩,改rì有空,不妨和我辩论一番,”凌云伸手指着林翰说道,言罢,甩甩袖子,就扬长而去。
而那位身手极为高明的青衣青年,则是从头到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跟着就走了。
被这狂傲少年凌云一搅乱,赏花大会也没了兴致,秦侬在珠帘后再也没有露过面。过了不久,众人便纷纷起身告辞。方谨和林翰告了声别,厚着脸皮留了下来,想着能不能一亲芳泽。
想了想,林翰还是没有去老宅看看,直接回了金光寺。
不过,方谨说的很对,很快就有人要把家门口给踏平了。回到金光寺不久,就有各种各样的人带着形形sèsè的礼物上门来了,把看门的和尚搞得不胜其烦,文房四宝,金银珠宝还有名家字画,应有尽有,说什么也要硬塞给林翰,末了,才说了自己是哪家的谁谁谁。
林翰晕头涨脑,这个公子那位大人的,不过也没有回绝,这些东西对那些权贵而言,九牛一毛都算不上。而且方谨说的对,自己根基尚浅,不接受这些人的礼物,很可能会翻脸成仇,以后行事都麻烦,在东垣城立身都有问题。
忙活了一整晚,林翰很晚才睡下,屋子里礼物堆了一大捧,只有明天再收拾了。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登门了,就是昨rì那个浑身珠光宝气的胖子,昨天就坐在林翰的身边,殷勤地不得了的家伙。这胖子让人驾着马车,直接进了金光寺,看门的老和尚怎么也拦不住。
“林哥,你住在金光寺,我去你家半天都没人应门,“一句林格差点让林翰趴下,看着一脸笑容的胖子,头皮有些发麻。这胖子比自己大多了吧。
“这么个破院子都快塌了,不知道有没有发霉,那些大和尚整天神神鬼鬼地,林哥您怎么受得了的啊,”胖子挥着手指,珠光宝气的扳指闪得林翰眼睛发花,绫罗绸缎包裹着肥胖的身躯,两条粗壮的大腿溜得飞快。
“你是?”
“林哥,你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是我啊,李昌,城东李家的李昌啊,今天和方谨一起坐在你身边的啊,”那胖子一脸自来熟的架势,林哥林哥的叫的肉麻。
“这是做兄弟的见面礼,我才知道啊,原来你是方哥儿的总角啊。方哥儿是我李昌的兄弟,那林哥就是我兄弟的兄弟,也就是我李昌的兄弟,以后有什么事,只管和兄弟说一声,别的不敢说,银钱缺不了啊。”
“那就多谢你了,”林翰笑笑,这个胖子满身铜臭味,跟方谨说的一模一样,不过这个胖子心xìng还不错,至少方谨还看得上眼,因此跟林翰提到过,不用跟他客气。
东垣李家是临海省鼎鼎有名的富户,家中财宝无数,据说为了防止被贼人偷走,全都做成了巨大的金元宝的模样,金的,银的,翡翠的,一个个足有上百斤重。说是富甲一方已经是轻的了,就是在燕京都城里也没有几个能够超过他家的。李家的人天生是做生意的料,李昌的祖上利用大云覆灭的时候,趁机揽下了盐商的买卖,趁机大发横财,积攒下了资本。后来几代子孙,也都是眼光独到,每每别出新意,买卖做得越来越大,家产号称有巨万之富。
到了李昌这一代,李家有十几房的子弟,最大的一支就是李昌家了。如果说还有什么不满地话,那就是铜臭味太重,就算是在东垣本城,人们提到李家,最多的就是羡慕人家的钱财,还有最多的就是看不起这些人的投机钻营和一身铜臭。
李家家产丰裕,也捐过好几个官,最大的就是一个兵部员外郎的官衔,但是商人气息太浓,总是做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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