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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丛林惊魂 第122章 交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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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丛林惊魂第122章交手

第四卷丛林惊魂第122章交手

怀特的营地其实离罗亦安他们的初始营地并不远,这段路不过三十公里。如果这段路是平坦的大马路,众人只需要走四个小时便可以到达,但在原始森林里,这段路可能需要走一天,甚至两天。

然而,这三人当中,罗亦安是个方向感极强的引路人,韦尔斯是个经验丰富的旅行家,而赵箐则是个体力充沛的好奇者。这三人合力,他们一路上几乎没有耽搁,用悠闲的姿态,披荆斩棘的挺进着。现在,按地图上的标示怀特曾经建设的营地离此地不过两公里。

韦尔斯领着赵箐向前奔去,不过奔行了五、六米,他们的身影已遮蔽在葱葱密密的幽暗林间,只听到树叶的响动渐渐远去。罗亦安回转身来,发出一声震天动地的长啸,希望借此将那些响动引来自己身边。

一只蝙蝠,不,不能说是蝙蝠,似乎是一只鸟,不,不能说是一只鸟,它没有翅膀,好像是一只小猴,然而它却身披羽毛,具有类似于鸟的长喙。它利用四肢,采用猴子的姿式,从一根树枝滑翔到另一根树枝,就这样,它在林间跳跃着。

一眨眼之间,这种奇怪的生物越聚越多,它们利用长长的尾巴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从一根树木灵巧的滑翔到另一根树木,嘴里唧唧的叫着。像是猴叫,又像是鸟叫。

罗亦安毫不犹豫地拉开了弓,闪电般将一支支箭射了出去,片刻间,一壶箭射光,树枝间钉上了20只嗷嗷叫地怪兽。

“36支箭,命中21支。命中率超过50%,这样的射击成绩还算令人满意。”罗亦安弃了弓。拔出了手枪,犹豫不决的在林间搜索着这些怪兽,迟迟未敢扣动扳机。

与常人所想象的不同,弓箭的射击强度与持弓人的力量毫无关系,只与弓箭的材质有关。一个爆发力为1000牛顿地强弓,在力大无比的人手里,与在勉强能拉开这张弓地人手里。射出的箭没不同,就好像一柄手枪持在一个壮汉手里,与在一个孩童手里,射出的子弹力量完全相同一样。

罗亦安虽然力大无穷,但受弓箭材质的影响,他射出的箭不可避免的受到林间枝叶的干扰、风地阻力,长长的箭矢很容易偏离方向,在丛林中能有这样的精准度已经很难得了。

被钉在树间的怪兽发出凄厉的惨叫。怪兽群稍一犹豫,立刻前仆后继的向罗亦安发起攻击。直到避无可避的那一刻,他仍舍不得打出那珍贵的子弹。他枪交左手,右手闪电般拔出砍刀,绕着大树奔跑着。利用大树地身躯躲避着群兽的扑击,同时。手中的砍刀挥舞着,准确地砍落着身边的怪兽。

按照武侠小说的传统演绎,罗亦安这时候应该闭目,通过风声判断周围的攻击,准确地闪避,同时回击对方。但在整个搏斗过程中,他的双眼炯炯——因为熟知进化论的他明白,具备了双眼的立体视力是人类优于其他动物的优势,没道理把双眼闭上、让进化论倒退一次反而是优势。只见他在躲闪中准确的扑捉着群兽的身影,用锋利的砍刀斩下对方细长的脖颈。凭借着灵活的步法。依靠树枝藤蔓地掩护,总是让自己地正面只承受两到三只怪兽的袭击

“砰”地一声。在避无可避的情形下,罗亦安左手的枪响了,子弹巨大的后座力将一个扑击的怪兽迎面轰出,震耳欲聋的枪声使怪兽群稍稍一滞。乘着这间隙,他一不做二不休,手中的枪接二连三的轰响起来。

眼明手快的他开枪时并不总是直对目标,相反他总要利用身体的晃动,选择合适的角度,争取一粒子弹击中更多的怪兽。随着他的枪响,附近的怪兽像雨点般自枝叶间坠下,有一枪只击中了爪间的伤者,也有一枪直接轰碎了脑袋的死者。

林间响起了一声悠长的鸣叫,这一叫声立刻招来了罗亦安的枪击。枪声响过,怪兽们稍稍一愣,顿时发出一声悲鸣,随即一哄而散。他这次击中的是怪兽中的王者,正是它指挥怪兽前仆后继的攻击。

但它没想到,罗亦安具备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怪兽之王的数次鸣叫,都导致了攻击方式的变更,他在数百只怪兽的鸣叫中,将这个声波筛选出来,一直等待着这个机会一击而中。

罗亦安寻到了怪兽之王的尸体,将其拎在眼前仔细观察。这似乎是一个进化更为完善的怪兽,它的前肢已变得出现翼的雏形,借助尾巴的平衡力与风力,这怪兽可以实现在空中的身型转折,这已不仅仅是简单的滑翔。它的尾骨已变得很纤细,尾骨上密布着长而巨大的羽毛,似乎有尾羽的先期特征,也似乎更像壁画中那绚丽而巨大的凤凰一样。

在一片血泊中,罗亦安拎着怪兽细长的脖子,环视了一下四周,收起了枪刀,匆匆选了几只身体完好的怪兽,不管它们死活,卡住脖子,紧追韦尔斯他们。

“这是小盗龙,它们以偷盗恐龙蛋为生,群居,报复心极强”,韦尔斯叹了口气,啧啧出生的表示遗憾:“罗,它们是鸟类的始祖,你瞧,这只小盗龙首领后肢退化,前肢已经有了翼的雏形……你这一枪打下去,鸟类的进化又被推迟了一百万年,或许数百万年,也许上千万年也不一定。”

罗亦安板着脸,回答:“啊哈,我可不打算拿我的生命为鸟类地进化历程作贡献。”

赵箐畏畏缩缩的凑上前来。探头探脑的张望着小盗龙的尸体,是她的枪走火惹来盗龙的报复,因此耽搁了鸟类的进化。但她却没有一点身为祸首地内疚感觉,这畏缩仅仅出自于对未知生物的恐惧。而她脱口而出地话更令两个男人与哭无泪。

“这个,是始祖鸟吗?好吃不?”她说。

韦尔斯叹了口气,而后,他意犹未尽的再次深深叹息:“它可比始祖鸟更古老……”

“盐焗?烧烤?或者按叫化鸡的做法做成叫化龙?”赵箐饶有兴趣的盯着罗亦安手上的几只小盗龙。不住地吞咽着吐沫。

连续走了数小时,众人确实都已经饥饿难耐。经赵箐一说,也忍不住泛起饥肠辘辘的感觉。令韦尔斯气急的是,罗亦安不仅没有对他推迟鸟类进化地恶行感到羞愧,反而立即与赵箐探讨起厨艺来。

“没有盐,烧烤、盐焗都没有味道,不如拔了毛,做成叫化龙。回去后沾着酱油吃,你觉得怎么样?”罗亦安问。

“可是我好饿呀,还好渴,快要死掉了”,赵箐抱怨说:“我现在能够吞下两头龙。”

小盗龙身躯并不比鸡大多少,能吞下两头龙不是夸张的说法,罗亦安捉摸着自己怎么样也能吞下七八头龙。倒是韦尔斯忍无可忍,打断了两个无耻之人的探讨会:“按照标记。怀特的营地就在前方200米处,我们先进营地再说。”

巧合的是,怀特的营地也选在大树之上,但他显然没有罗亦安那样的体力,将营地建设得格外舒服。靠近树屋不远是一条小溪,怀特将溪流稍微整理了一下。沿溪边扎了一排栅栏,如今这栅栏已发出了绿芽,藤蔓缠绕着栅栏生长,更加使树下的空地显得狭小局促。

怀特设在树顶地树屋也仅仅是利用枝杈搭设的一个小窝棚,人在其中甚至不能直立,但是,怀特的树屋其明显优于罗亦安搭建的树屋的特点是:高。怀特选的大树高约30余米,树屋建筑在大树地顶端,远远超越于丛林之上。在这里,阳光整日普照。群鹰盘旋左右。云朵处处,居高临下。利用一架望远镜就可以俯视林间万物的竞争与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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