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老板好(2/2)
终于,王班头放下筷子,微微端起桌上的凉茶喝了一口。微微漱了漱口:“恩。我吃完了。”
“我也饱了。”同桌的老刘等人顿时放下碗筷,不管吃完没吃完,都忙不迭地附和道。
站的笔直的楚扬忽然动了动,嘴角不为所查地翘了翘,轻轻看了一眼老刘刚刚才添满的饭碗。
“既然大家都吃饱了。那么我们就办正事吧。我们刚来此地,要办的事情还多着呢。”王班头微微笑了笑,当先起身朝茶楼外走去:“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老刘等人急忙紧随其后跟了上去,楚扬和邓槐对视一眼,也忙不迭地跟上。
茶楼外,不知何时停留了几辆装饰粗糙而普通的马车,马车的车辕上都插着一杆破旧的旗杆——
“明秀轩”
“嘿,好文雅好秀气的名字。”楚大少爷笑了笑,想不到一个戏班子,居然还有这样的名字。
邓槐也是忍俊不禁:“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戏班子。倒像……倒像……”
“舞乐馆。”楚扬接口道。
“恩,没错。像个舞乐馆的名字。”邓槐笑着附和。
所谓舞乐馆,其实就和楚扬前世时候去过的那些歌舞厅,ktv差不多。是专门供客人去那里唱歌跳舞寻欢作乐的地方。这一点倒和青楼画舫有些相似,但两者之间唯一的区别就在于青楼画舫虽然也是被朝廷承认许可的,但却是属于民营企业,而舞乐馆却是**裸地打着国营企业的印章的。
而之所以两人能够轻易判断出这个叫做“明秀轩”的戏班子是朝廷的舞乐馆而非民间的青楼画舫,则是因为那个“轩”字。
也不知为何,自从当初开创第一代舞乐馆的烈楚国皇帝对于“轩”字特别的钟爱,以至于他特意规定今后只有朝廷经营的舞乐馆拥有以“轩”字作为招牌的权利。而民间的青楼是不能用这个字的。而这个命令办法下去以后,就直接决定了一个不可否认的真理:但凡挂着“轩”字招牌的青楼,那就一定是朝廷在背后经营着的。也算是为国有企业就此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商标。
“小凳子啊。你有听说过有叫明秀轩的舞乐馆吗?”楚大少爷叹了口气,如同一个老头子一般问道。
邓槐摇了摇头:“没听过。”
“管他呢。既然打着朝廷的幌子,那自然不会做什么太恐怖的事情的。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当我的打工仔,赚我的薪水比较好。”楚扬如此想着,也就不再胡乱猜测臆断了。跟着老刘等人坐上了马车。
随着车夫一声吆喝,楚扬和邓槐昏昏沉沉地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