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三章 盗墓小常识(1/2)
盗墓也好。考古也罢。若要了解年代历史。先要从飞指土开始。根据《礼记》关于“殷人棺挂”的记载,过去一般认为木棺的出现是在殷商时期。新石器时代的考古表明,在仰韶文化时期,中原地区已较早出现了木棺。孟津姚姓遗址仰韶墓地的一座墓葬内置单棺,即是较为典型的一例。使用木棺的这座墓葬,也是她姓遗址仰韶墓地中最大的一座墓葬,位于墓地西南边缘,墓坑长占米,宽4伤米,面积刃招平方米。底部有生土二层台,内置单挥,内葬一青年男性,死者手臂还套有象牙箍。无独有偶。早在半坡遗址的掘中,在…盛长方形竖穴墓中,就现了清晰的木棺痕,死者是一名三四岁的女孩。棺板由长短不一的木板组成,接摔方法不太清楚,棺外有因葬具而形成的熟土二层台冈。宝鸡北岭仰韶文化墓地中一些死者的身上有板灰和席子的印痕,龙岗寺遗址有的墓葬也有用木板作葬具的。另外,在元君庙墓地鹏8,现有用砾石砌成的“石棺”死者系一老年男子。以棺作为葬具,在当时还是较为罕见的。半坡遗址的女孩木棺葬,随葬品达6件之多,其中在两件钵内还盛着粟粒,女孩身上还佩戴着一件青白色玉坠,还有巫颗骨珠和3个石球。抽姓遗址的大型墓葬,不仅规模大,而且死者手臂上还套有象牙箍,这都在暗示着享用木棺是一种非常优厚的待遇,是对死者的一种特殊处理方式。木棺的出现,是远古人类在处理死者尸体上一次大的飞跃,虽然在当时还不普遍,但它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的。中国几千年来一直盛行的埋葬制度的棺挂制度,它的渊源便可追及于此。
中原龙山文化的墓葬现不多,绝大部分仍是沿袭裴李岗文化以来的土坑葬,除小儿瓮棺外,很少现有使用葬具的痕迹。然而,在陶寺墓地,却现了大量木棺墓。“棺的式样较多,似乎尚未定形。使用摔卯结构的长方盒形木棺已经出现;从另外一些棺的结构看,系在墓坑装配,实与后来木挂的构筑法近似。如简报中所报道,有的墓底用烧土、陶片砸成硬面,棺周铺炭渣,或为积石炭之滥筋。棺盖上覆麻类编织物,两侧垂至棺底,颇似商周时期的棺饰。棺内底板上铺麻类编织物,尸骨周身裹以不同颜色的平纹织物,其上又覆盖麻类编织物多层,从中也不难看到商周睑余制度的渊源。至于在棺前高案置奠的习俗,则由此时历经商周汉晋,延续数千年。”整个墓地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大型墓均使用木棺。棺内撒有红色朱砂,并且有竟鼓、特磐、玉钱、石钱等大型礼器随葬;中型墓有部分使用木棺,有的棺内撒朱砂,但也有的墓不见板灰痕迹小型墓则大多没有木质葬具。另在陕西神木石稀龙山文化墓葬中,也现了不少有棺墓,随葬品有玉小璋、玉钱、玉璧等。可见,棺在出现的早期就已具备了礼的部分内涵。具有别贵贱、定等级的意义,在中原地区只有少数的大中型墓才可能拥有,一般的小型墓则基本不见。
所谓挂,就是棺外套的大棺。所以人们往往棺挂并称。棺的出现,同样是为了更长时间地保护尸体的需要,不仅要有棺,而且棺之外还要层层套叠。棺外所套的大棺称为挂,棺内所嵌的小棺称为撵,贴身之棺又称为栋。《说文》:“程,葬有木接也。从木郭,郭亦声。撵,棺技也。从木,慧声。摔,棺也。从木,亲声。”段玉裁注:“木挂者,以木为之,周于棺,如城之有郭也。技,柜也,棺之小者,故谓之棺椅。”目前。这种在棺外套有接的棺猜形式,在中原地区的史前文化中尚未现实例。在山东大汉口文化中,却现有棺椅并存的现象。如在部县野店大波口文化墓葬中不仅有木棺,而且在棺外还有“井”字形挂,为中华古代内棺外挂制度的祖型。
在偃师二里头遗址,考古现了属于夏代的木制棺挂葬具。如在位于二里头2号中心殿堂北部现的一座大墓,是二里头遗址现的力多座墓葬中最大者。这座长方形的竖穴土坑墓,墓口东西长出巫米,南北宽4万米,墓深旧米。遗憾的是因早期被盗,墓内的遗物只剩下朱砂、漆皮、蚌饰片、涂朱陶龙头、一具装入红漆木匣内的狗骨架。但从种种迹象表明,大墓是使用漆棺作为葬具的。在二里头现的另外6座较大型的墓,有3座保存较好,均现有朱漆棺残皮,墓底铺有朱砂,朱砂下面还铺有席子。其中一座在墓坑中还挖有棺室,棺室底部铺有朱砂。不难看出,这些墓葬与其他中小型墓葬相比,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差异,墓的主人当属奴隶主贵族。尤其是位于2号中心殿堂北部的大墓它所几旧个置。以及它的规模。都是其他墓葬望尘莫及的。…一
商代是普遍使用棺挂的时期。《礼记?檀弓上》载“殷人棺椅”郑玄注:“殷人上粹”是说殷人多用锋类木材造棺。在郑州商城现的墓葬中,铜器墓多有棺椅的痕迹。如咕年在郑州白家庄现的一批商代墓中,有3座为铜器墓,均有棺挂痕,墓底铺有朱砂。旧弥,临年间在郑州铭功路一带掘的口座铜器墓中”奶”据、旧墓底均铺有一层朱砂,有棺挂痕。嘘年在郑州北二七路现的3座铜器墓,其中,、2号墓墓底铺朱砂,有棺板灰痕迹。
在安阳殷墟,我们现棺挂已普遍使用于大中小型墓葬。在著名的武官村大墓,在墓室中部有木挂,挂用整木做成,四周与墓壁中间用夯土填平,成为二层台,挂内有棺,棺木已无存。殷墟妇好墓是一座大型的王室墓葬,为商王武丁之妻妇好的墓葬。墓内有木椅,接内有棺,棺表面有多层黑红相间的漆皮,漆皮上还有一层较粗的麻布,麻布外面又有一层薄绢。这座非常讲究的墓葬,可以作为商王室棺挂墓的代表“引。在殷墟西区、大司空村和小屯附近现的大量的小型墓中,同样使用木棺葬具,只不过墓葬的规模和随葬品与王陵内的大墓相比,差别悬殊。有一些墓是使用席子一类的编织物作为葬具。殷墟西区是一处族墓地,木棺都是长方匣形,两端大小高低相同。棺上一般涂有红、黄色涤,少数棺上有彩绘。除了一般的木棺葬外,有些墓葬还现木棺外有挂,在棺椅上面常铺有席子或以彩绘的画幔一类的编织物覆盖。从以上考古资料分析,在商代后期棺接的形制已经完备,并普遍使用于墓葬之中。
周代不仅因袭了商代的棺椅形制,以木制棺挂作为主要的葬具,而且在商代的基础上,更加完备,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棺挂制度。据文献记载,周代的棺挂制度有严格的等级。但关于具体的制度。文献记载各有不同。如《礼记?檀弓上》记载:“天子之棺四重”郑玄注:“诸公三重,诸侯两重,大夫一重。士不重。”而《庄子?杂篇7天子》则云:“天子棺挂七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荀子?礼论》说:“天子棺椅十重,诸侯五重,大夫三重,士再重。”
目前西周王陵尚未现。周天子的墓葬是否使用四重棺我们不得而知。但从现的诸侯王的墓葬来看,基本上是符合郑玄所注的棺挂制度。在三门峡貌国墓地,考古工作者现和以凶两座属于抚国国君的墓葬。其,系一代国君貌季的墓葬,四凹据出土铜器铭文分析为国国君抚仲的墓葬。这两座墓葬均使用了重棺单挂。如果依郑玄“诸侯两重,大夫一重,士不重”的注释,单棺为不重,一棺一挂为一重,两棺一挂为两重,可以理解为诸侯“二棺一挂”大夫“一棺一核士单棺”这样考古现的貌国棺挂制度正符合《礼记》的记载。另外,在耽国墓地第一次掘的…四号墓,据其内出土的“航太子徒戈”知其为太子墓,太子使用的是重挂单棺,大体上亦符合“诸侯两重”的葬制。而掘的晒,”是一座九鼎墓,墓中随葬的一件铜斧上铸有“太子车斧”铭文,同样是一座太子墓,使用的是单棺单棺。与“诸侯两重”的葬制不合。从平顶山应国墓地的情况来看,应国墓地…据出土的五鼎六篮的组合推测,属于大夫一级的墓葬,其所使用的葬具为单棺单棺是另一座应国贵族墓葬,同样为单棺单棺。应国墓地是具有族坟墓特征的公墓区,葬具大多为单棺单棺,表明这里正是一处应国贵族的墓地。尽管还没有现诸侯王的墓葬,但从大量的贵族墓来看,是符合西周的棺挂制度的。
东周时期,礼崩乐坏,反映在棺挂制度上,并不是全按照周礼来使用棺椅葬具。一般的大型墓,也就是在贵族墓中多出现两棺一接的葬制。而在中小型墓葬中,多为一棺一椅或有棺无挂,这是中小贵族或平民阶层所普遍使用的葬具。仅极个别的中型墓内使用两棺一接。如昭年在东周王城东墙外掘的,赃中小型东周墓葬”座为两棺一挂,8座为单棺单棺,7座单棺无挂,另有一座洞室墓,内置单棺。其中的一座重棺单棺墓,是在椅室内并列两具棺木,为夫妻合葬墓。昭年在东周王城北墙外清理的一座春秋晚期墓,是一座与申伯氏或申之伯氏有关的贵族墓,使用的葬具为两棺一挂。在淅川下寺掘的楚国贵族墓地,其中的…、旧、昭,均系楚国贵族的墓地,葬具都使用了两棺一挂。当然,在大量掘的东周墓葬内。有怕儿悸和无棺无挂的小型墓仍占绝大多数门…一
此外,在战国时期,还出现了以土、砖代替木挂的新形式。在一些中小型墓内。出现了横穴式的土洞室墓,这种土洞,代替了木质的椅,或者不用横穴土洞,而用空心砖筑成椅室,以代替木接。
以土、砖代替木接,是一种简省,从此创造出了另一种简便的墓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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