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记 痴望(1/2)
() 生活的巧合,往往比文学作品中所想象的更狗血。
说出这句话,是因为林睿浩的出现。
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跟每一个看到彩票店,突然兴起然后进来买一张的人一样。
不过看来他心情不是很好,买了彩票没有走,也没有说话,脸上也没有微笑。
在我对帅的认知中,他算是不错了。
黑得发亮的头发像是头盔一样把他不算太大的脸包住,如果要形容这种发型,基本上想想初中里有些桀骜的同学,高中大学里经常出现的同学的应该就差不多了。
浓且宽的眉毛下面是双略带点深邃的眼睛,鼻子不高,不过看来也不别扭。
他不似个老烟枪,不过却主动递了根烟给我。
我先开口了:“朋友,有心事?”不要问我为什么会多管他人闲事,实在是因为这样沉默很尴尬。
他先给我点了烟,然后说:“没事,不过今天和女朋友分手了。”说完给自己点上了烟。
我更加尴尬了,还不如不问呢,众所周知,分手了还这么淡然自若的人,多半都是装的。
我强笑:“是吗?”
他抽了抽嘴角,算是笑了:“她甩的我,不过是被我逼的。”
我一脸讶异,说不出话来,这句话的信息量太大,我的小脑袋有点分析不出来。
他弹了弹烟灰,抬起眼:“很诧异?”
“有点。”我不得不承认。
“也许是我太痴了吧。”他自嘲,“哪个女朋友能容忍男朋友心里始终记挂着别的女人?”
我愣了愣,然后一声叹息。
他接着说:“曾经听过一句话,忘记一个爱过的人最好的方法是爱上另一个人。”
“可不忘记怎么可能爱上新的人。”这句话是我说的。
他这次倒是笑的很真,真的像是假的:“是啊,你说得对,事实证明,做这种事,不仅伤到别人,还会再伤自己,真是得不偿失。”
我默认,笑而不语。
他深深吸了一口烟,两颊都陷进去了,然后轻轻吐出。
“有兴趣听我讲个故事?”
我摁灭没剩多少的烟,点了点头。
他的故事跨度很长很长,足够一个孩子从出生到学会打酱油都不止。
故事的开头,是在初中吧。
林睿浩是个桀骜的小子,初中的时候十成十的是,像所有自傲的孩子一样,他虽然讨厌做班干部这种麻烦的事情,但如果看到别人做上了班干部心里就会不爽。
尤其是她,一个小女孩子,林睿浩在讲述的时候始终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只是她,大概是因为他的生活里就只有她一个她吧,只是大概。
他已经忘了她的初登场到底是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登场。
看到这个班长的时候,他撇了撇嘴,不屑,是骄傲给的表情,那时候他就是个孩子,哪怕自己再不想要的东西,也不想让别人得到,于是,她就成了他的敌人,死敌。
林睿浩笑了笑,可能是嘲笑年幼的自己,笑罢了又接着讲。
敌人,往往是爱人的前身或后世。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喜欢上这个自己的敌人,也许是他故意捉弄她的时候,也许是他看见她无助哭泣的时候,也许是他们玩玩闹闹的时候,也也许就是他看到她的时候,谁能知道呢,已经连他自己都忘了。
虽然始终是敌人,不过他们的关系一向不错,一直不错,直到那年。
那明明是一件好事,他和她上了同一所高中。
年纪越长,他的胆子越大。
“都是自以为是和自作多情惹的祸,呵呵。”林睿浩笑的有点凄惨。
他表白了好多次,每次都被她视而不见。
他却偏偏不能理解女孩的意思,他以为她也喜欢他,像他喜欢她一样。
“后来我学到了量变终会累积成质变,不过那是在很久以后了。”他如是说。
当积累到一定的地步,发生的就是爆炸,在爆炸中,他尸骨无存。
她拉黑了他,甚至于在他拨电话给她的时候,刚说了一个字,就被无情地挂断了。
那时候,才刚进入高中仅仅一年多,他们还是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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