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天马部落(1/2)
第二天,林夜起了个大早,从隔壁的兰图大叔家中借了一匹快马之后,一个人出了部落。
兰图大叔一家,是非常善良本分的一家子,尤其是兰图大叔的妻子杨婶,从小就对林夜照顾有加,算得上阿兰部落中对林夜最好的人。
杨婶还曾经开玩笑地说,林夜小时候还喝过她的奶水呢。
这事,未经老头亲口证实,不过林夜相信是有些可能的,只因为杨婶实在是一个太善良的人。
部落里的人都说,老头把林夜从野外抱回来的时候,林夜还在襁褓之中,老头可不知道怎么照顾小孩子,一天到晚就拿米汤来喂林夜,喝得林夜面黄肌瘦,杨婶看见了,心疼得眼泪汪汪,就时不时地找借口串门,将林夜抱回家中。
至于杨婶把林夜抱回家,到底做了什么事,谁也不知道,反正兰图大叔的二儿子兰南山,那时候也刚刚还在喂奶,依着杨婶如此善良的性格,林夜倒是真有可能从兰南山那里抢几口奶水。
兰图大叔的其他两个儿子都很强壮,只有二儿子兰南山最为瘦弱,竟连他弟弟兰西山都比不上,部落里的人就总是拿他的身材开玩笑,说是因为林夜小时候抢了兰南山的奶水,才让兰南山变成这样。
现在,兰图大叔家的三个儿子,是林夜除了兰古达之外,在部落中关系最铁的几个哥们,而他的大儿子兰东山,也算得上是部落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虽然比不上兰战和兰灵儿,却也相差不远。
出了部落之后,林夜快马加鞭地朝着南方疾驰而去。
林夜之前已经去过很多次天马部落,只要他沿着落云山脉南下,快马跑上四五个小时,就能在午饭之前赶到天马部落。
策马奔驰了十多里路之后,林夜开始变得小心翼翼。
从这个范围开始,已经不属于阿兰部落的领地,林夜只要看到有人烟的地方,就尽量绕路而行。
草原民风彪悍,部落的领地概念极强,如林夜这样的一人一马还好,哪怕真的无意闯入一些部落的领地,一般部落也都不会太过于计较,但如果是十几个人以上的队伍,无意闯入了一个部落的警戒范围,说不定迎出来的,就是手执武器和魂宝的大队人马。
一言不合,双方大打出手也有可能。
更有一些穷凶极恶的小部落,专门劫杀过往的落单旅行者。
尤其是那些还处在半原始的状态,完全依靠畜牧,猎杀魂兽生存的小型部落,整个部落也就几十上百号人,他们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动不动就是举族迁移,更是将杀人放火,抢劫财物,争夺地盘之事,视为家常便饭。
反正对这些部落来说,结了仇家,最多就是举族跑路而已。
在这些凶残好斗的部落眼中,落单的旅行者,和那草原上的猎物没有什么区别,林夜现在防范的就是这些部落。
这种部落,都是靠天吃饭,自然很难真正地强大起来,每天,草原都有成千上百的小部落在各种冲突中被彻底抹去,但也有更多的部落分支,因为各种原因,从原本的部落中独立出来,组成新的小部落。
倒还是如阿兰部落这样的部落,因为找到了紫晶矿脉这种稳定的生财之道,才能真正扎根下来,如南方的人类文明一般,建造起坚固的木结构的房子,依靠稳定的种植业,畜牧业,采矿业等等多元化发展,繁衍生息,慢慢变得强大,也慢慢变得更加文明。
林夜现在要去的天马部落,也是如此,只不过天马部落的强大,依靠是他们的这个远近闻名的集市,因为有这个集市的存在,落云山脉南部的一些小部落,才会纷纷前去投靠天马部落,这才让天马部落,在短短的五十年时间内迅速崛起,从一个小部落,变成隐隐能和落云山脉中部的铁蹄部落相抗衡的中型部落。
从这个角度上说,天马部落其实也是带有部落联盟雏形的色彩。
所谓的部落联盟,是一些实力相当的部落,组成互相平等的一个团体,成员之间地位平等,大家公平议事,同进共退,或者以其中某个最强大的部落为领导,但其他组成联盟的部落,又不是寻常的那种没有自主权的附属部落。
这些部落结成联盟,自然是为了集合众家之力,在这个险恶的草原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这就是草原的现状,正如南方人类世界对草原的看法一般,这里就是野蛮和文明的交叉点。
往草原的西面而去,那是一望无际的大荒漠,也是蛮人的领地,那才是真正属于野蛮的世界,比起那个世界,草原还算和南方的人类文明有些接近,勉强算得上是个文明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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