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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二章 你怎么招惹他们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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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凶年:荒年、灾年。

3、善有果:果,成功之意。指达到获胜的目的。

4、不敢:帛书本为“毋以取强”。

5、取强:逞强、好胜。

6、物壮:强壮、强硬。

7、不道:不合乎于“道”。

8、早已:早死、很快完结。

[引语]

历来在解释《道德经》的学者中,有一派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究竟它是不是一部兵书,这个问题在本章评析中再作论述,但老子具有反战思想则是无疑的。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大小战争此伏彼起,给国家带来破坏,给老百姓的生活造成灾难。老子反对战争,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在本章里,老子认为战争是人类最愚昧、最残酷的行为,“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揭示了战争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老子主张反战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后世,都有其积极的意义。

[评析]

在《道德经》的这一章和下一章里老子都讲到用兵问题。但必须重申,《道德经》主要是一部哲学著作而不是兵书,他论兵是从哲学的角度,而不是军事学的角度。讲到许多哲学问题时,也涉及到军事,因为哲学与军事虽非属于同一学科,但有许多内在相通之处。他着重讲战乱给人们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从反对战争这一角度出发的。因为战争是人类最残酷最愚昧的行为。本章中所讲“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就是讲战争给人们带来的灾难。

唐代王真《道德真经论兵要义述》说,“五千之言”,八十一章,“未尝有一章不属意于兵也”。明未王夫之也认为《道德经》可为“言兵者师之”。近人章太炎说,《道德经》一书概括了古代兵书的要旨。他指出,“老聃为柱下史,多识故事,约《金版》、《六韬》之旨,著五千言,以为后世阴谋者法。”(《訄书·儒道》)当代学者张松如认为,八十一章中直接谈兵的,本章、下章及六十九章,共三章而已。讲哲理偶以兵事取喻者不及十章。所以《道德经》不是兵书,例如从军事学角度讲,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与《孙子兵法》相提并论。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哲学家、思想家们对这些社会实际问题并不会熟视无睹。他们从这些战争的过程中,观察到某些带有哲理性的问题,并上升到哲学高度加以分析研究,寻找到包括战争在内的一般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如“物壮则老”等,这无疑具有普遍的启示价值。

第三十一章

[原文]

夫兵者1,不祥之器,物或恶之2,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3,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4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5莅之6,战胜以丧礼处之。

[译文]

兵器啊,是不祥的东西,人们都厌恶它,所以有“道”的人不使用它。君子平时居处就以左边为贵而用兵打仗时就以右边为贵。兵器这个不祥的东西,不是君子所使用的东西,万不得已而使用它,最好淡然处之,胜利了也不要自鸣得意,如果自以为了不起,那就是喜欢杀人。凡是喜欢杀人的人,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吉庆的事情以左边为上,凶丧的事情以右方为上,偏将军居于左边,上将军居于右边,这就是说要以丧礼仪式来处理用兵打仗的事情。战争中杀人众多,要用哀痛的心情参加,打了胜仗,也要以丧礼的仪式去对待战死的人。

[注释]

1、夫兵者:一本作“夫佳兵者”。兵者,指兵器。夫,作为发语词。

2、物或恶之:物,指人。意为人所厌恶、憎恶的东西。

3、贵左:古人以左为阳以右为阴。阳生而阴杀。尚左、尚右、居左、居右都是古人的礼仪。

4、恬淡:安静、沉着。

5、悲哀:一本作哀悲。

6、莅之:到达、到场。

[引语]

这一章仍是讲战争之道,是上一章的继续和发挥。上一章着重从后果讲,这一章以古代的礼仪来比喻。按中国古代的礼仪看,主居右,客居左,所以居左有谦让的意思,“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老子认为,兵器战争虽然不是祥的东西,但作为君子,在迫不得已之时,也要用战争的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是在获取胜利时不要以兵力逞强,不要随意地使用兵力杀人。相反,对于在战争中死去的人,还要真心表示哀伤痛心,并且以丧礼妥善安置死者。

[评析]

战争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祸,这是人所共知的。任继愈认为《道德经》“也是反对战争的”。因为在这一章里,老子说“夫兵者非君子之器也,不祥之器也”,这里显然没有主战用兵的意思。但是,老子同时又说,对于战争“不得已而用之”,这表明老子在咒诅战争的同时,也还是承认了在“不得已”时还是要采用的。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是普遍的,国与国之间相互攻伐,战争规模日益扩大,动辄数万、数十万的兵力投入战争之中,伤亡极其惨重,而在战争期间受危害最大的,则是普通老百姓。每逢战争,人们扶老携幼、离乡背井四处逃亡,严重破坏社会正常的生产,也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战争的确是带来灾难的东西。所谓君子迫不得已而使用战争的手段,这是为了除暴救民,舍此别无其它目的,即使如此,用兵者也应当“恬淡为止”,战胜了也不要得意洋洋,自以为是,否则就是喜欢用武杀人。这句话是对那些喜欢穷兵黩武的人们的警告。所以,我们认为《道德经》不是兵书,不是研究战争问题的,尤其不是为用兵者出谋划策的。老子谈论战争问题,目的在于反对战争。

第三十二章

[原文]

道常无名,朴1。虽小2,天下莫能臣3。候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4。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5。始制有名6,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7。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8。

[译文]

“道”永远是无名而质朴的,它虽然很小不可见,天下没有谁能使它服从自己。侯王如果能够依照“道”的原则治理天下,百姓们将会自然地归从于它。天地间阴阳之气相合,就会降下甘露,人们不必指使它而会自然均匀。治理天下就要建立一种管理体制,制定各种制度确定各种名分,任命各级官长办事。名分既然有了,就要有所制约,适可而止,知道制约、适可而止,就没有什么危险了。“道”存在于天下,就像江海,一切河川溪水都归流于它,使万物自然宾服。

[注释]

1、无名、朴:这是指“道”的特征。

2、小:用以形容“道”是隐而不可见的。

3、莫能臣:臣,使之服从。这里是说没有人能臣服它。

4、自宾:宾,服从。自将宾服于“道”。

5、自均:自然均匀。

6、始制有名:万物兴作,于是产生了各种名称。名,即名分,即官职的等级名称。

7、可以不殆:不殆,没有危险。

8、犹川谷之于江海:之于,流入;一说正文应为“道之在天下,譬犹江海之与川谷”。

[引语]

这一章讲了“无名”、“有名”、“知止”,“无名”、“有名”不是第一章中以“无”名、以“有”名的“无”和“有”的概念。“无名”指完全作到了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所以称之为“朴”。所以,本章表达了老子的“无为”的政治思想,认为侯王若能依照“道”的法则治天下,顺应自然,那样,百姓们将会自动地服从于他。老子用“朴”来形容“道”的原始“无名”的状态,这种原始质朴的“道”,向下落实使万物兴作,于是各种名称就产生了。立制度、定名分、设官职,不可过分,要适可而止,这样就不会纷扰多事。老子认为,“名”是人类社会引争端的重要根源。

[评析]

任继愈认为“老子的哲学,无论在世界观方面或在辩证法方面,都具有这种素朴的、直观的特点,老子的书中也是用直观来说明自然现象的普遍联系的。老子对世界的本原,说‘无以名之,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又把道叫做‘朴’(通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有时把道叫做‘无名’(一章,“无名,天下之始”。三十二章,“道常无名”。三十七章,“……镇之以无名之朴”。四十一章,“道隐无名”)。从这些例子可以证明老子书中的道,实在是混然一体‘无’名或‘朴’。把老子的道看做纯精神的客观实在为绝对理念,与老子的原意不合。”(引自《老子哲学讨论集》,第20页)我们知道,《道德经》里所讲的“道”,就是指物质世界的实体及其变化的原因和规律。“道”是永恒的,既如无名之朴,是极幽微的;而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运动的客观规律。张松如说,老子的所谓“道”,只是由思维形式表述的一些东西,并不直接适用于对待客观现实的事物和现象。但是从另一方面看,“道”又是具有最大共性的“无名、朴”,并且还适用于新旧转化的客观规律,在整个“大、逝、远、反”的进程中,它的存在是具有本质和现象、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以及动静、因果等等关系性的辩证范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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