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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送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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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送礼

指导员于忠平时喜欢抽烟喝酒,还写得一手漂亮的钢笔字。

吸烟是于忠最大的嗜好,对烟的档次没有太大的选择和挑剔,什么白杆黑杆,只要放在嘴上吸出烟,吐出圈就行。

于忠一月二百元的工资还得养家糊口,能省则省,但再省也得吸烟。他对战士入党、休假等原因从家中带来的烟酒一概不拒,在他看来这是战士对他的感谢,是应得之物,是感情的补偿。

这在当时,于忠是属于那种敢在全营范围内先吃“螃蟹”的人。 虽然于忠敢收礼,但也不像现在的某些**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给下面的弟兄办点事张口要礼。于忠从不张口,守株待兔。

尽管这样,在当时也是很有胆量的极少数人而为,这到谈不上魄力。

当时“**”一词还未出炉,改革开放的初期滋生“**”的温床还没有搭起。

于忠收礼也是这几年的事,以前并不这样。

他在指导员的位置上干了五年,当初提拔连队指导员时,他是全营连队中最年轻有为的一名,工作热情高涨,与战友打成一片,上级交待得任务不打折口的完成。

后来事实证明他自身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不管是那些方面的。

好多的比于忠年轻的连队干部都得到了提拔和重用,于忠仍在原职位上踏步前进,这让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

于忠从不在自身查找,找出得不到上级领导重用的原因,他把一切问题的根源偏激的认为是上级领导跟自己过不去,都是上级的不对。消极的思想带来消极的情绪,他慢慢的变得孤高自赏,工作上失去了斗志。

当宋健把两瓶茅台酒递给于忠时,于忠高兴的脸上笑容比天真烂漫的孩子还灿烂。

宋健的爸爸宋一平是国家干部,在老家县城任交通局局长,社交圈子很大,交际广,到部队看望孩子顺便带两瓶酒给连队长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单从孩子在连队长的培养关心下成长,就是说得过去的理由。

至于那两瓶茅台酒是宋健的爸爸自己买的还是别人送的那就无所谓的事了,世上的事情你管得过来吗?

宋一平这样的级别,在地方掌管一片天下的人,别人有求于他,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别说送一瓶,就是送个十瓶八瓶的他也未必不收。

但部队是有要求的,不准收受战士礼物相当重视,也不能说是地方就支持收受礼物,这要看本人对这些问题的理解程度和处理能力。

反正那两瓶茅台酒郭振军看见宋健送给了于忠,是在一天的晚上。

除此之外,宋一平来队时还请于忠在外面酒店喝过酒。

部队规定,战士家属来队临时看望的,第一顿饭有连队领导陪同,进行问候,向家长交代一下孩子在部队的表现,成长情况。

于忠做了,也介绍了宋健的表现及成长情况,并且介绍的很全面,很具体。

只是地点从连队食堂改换到了地方酒店,主人和客人也换了位置。

这让郭振军很费解。

郭振军在临时家属房喝酒弄了个警告处分,听说有人到于忠哪儿告状,到底是谁郭振军还不清楚。

民不告官不究,本来于忠是知道郭振军经常在临时家属房喝酒的,这小子这段时间变成刺头兵了,像换了个人似的,而自己没有了工作漏*点,只要不出大事就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管他。像这样的兵还是留给连长来收拾吧。

可连长休假一个月,老母亲病故了,短时间内回不来,连队这几天连续出事,不能说与己无关,总不能把责任全推到连长身上吧?

郭振军是应该收拾一下了,要不我就得挨收拾,于忠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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