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金陵城中遇故人(一)(1/2)
十二年后。八月的金陵城,繁华依旧,只是,许多人事物,却早已淹没在了时间的长河之中,再难追寻。
伴着晨光,一队车队,同着哒哒的马蹄声,行至金陵城的城郊之时,却是停了下来。
“停车。”
在听到车中女子之声,之后,车夫便是立即的停下了马车。
“吁!”
帷幕轻启,但见马车之中,是个极为清俊的女子,一席蓝衣,在这清晨,显得有些许的抢眼。
“先回去吧,我等一下自己走回去就好了。”说话间,女子轻轻的提起裙角,便是小心的走下了马车,微风拂过,便是听见步摇发出清脆的泠泠声。
车队的领头之人,在听到女子的话之后,弯下腰,便是恭敬的应道:“是,小姐。”
车队再次启程,独留女子一人。
循着记忆中的路,女子拖着有些沉重,却又欣喜的步伐,缓缓的向着一间普通的小民房走去。
民房的篱笆之上,夕颜花,正在悄然绽放。
小心的推开篱笆,走近小院之中,那合欢花,已然是长得十分高大了,只是,八月了,合欢,该谢了。
抚着合欢花的树干,这个小院,在她的梦中不知是出现了多少次,这个小院,是她记忆的开始,也记录着,她最美好的一段早已远去的回忆。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拿出那把已然发锈的钥匙,解锁,推门,眼前的一切,却是让来人一惊,“……这里,怎么会!?”
庄周一惊,这十二年过去了,为什么旧宅之中还和以前一样,竟是连一点破败的痕迹都没有,好像每天都还有人打扫的样子。
正在庄周疑惑间,却是听到院中,好似是有人来。出门,一看,却是个白衣飘飘的男子,银白色的发冠伴着玉簪,将那黑发竖起,男子面容亦是极其清俊。庄周能想到的形容他的词句,大概就只有那句:“身长七尺八寸,美词气,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了吧。
这般的高挑俊美,气质佳的人,却是和庄周记忆中的那个人影重叠在了一起。
“……桓哥哥!?”
男子一惊,这称呼,这眼前的蓝衣女子,难不成是,“……你是,合欢!”
庄周心中一喜,真的是她的桓哥哥吗,都长那么好看了啊!
“对啊,你真的是桓哥哥!”
男子嘴角一扬,便是戏谑的对这庄周言道:“丫头,你猜啊?”
庄周一听,丫头?这会叫她丫头的,可就只有一个人啊,怎么会!
庄周一阵惊呼:“……你是贤卿!你怎么长这样啊!”
“你这丫头,这是什么话!”
“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长那么好看的,明明写的字很是粗狂来着。”
贤卿见这傻丫头可算是认出自己了,心中很是欣喜,然而,他依旧不服气的是,这么多年了,在合欢心中,最好看的居然还是桓敬之,实在是!
“呵呵。”
庄周确认了贤卿的身份之后,便是往他的身后看了看,怎么好像就只有他一个人,“对了,怎么只有你一个,我不是给你们三个都写了信说我今天回来的吗?”
“或许,他们还在路上吧。”
这些年来,庄周与贤卿、敬之、弦歌三人都是靠信件来往。就字来看的话,敬之的字最好,弦歌的最为规矩,贤卿的嘛,比行书乱,比草书狂。正所谓字如其人,却是不了,以前的那个调皮鬼,现在,都成了如此玉树临风的男子了,真真的没想到啊!
十二年的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瑞王桓景瑜驾鹤西去,敬之子承父业,算起来,到现在,也快三年了,而庄周同岁的弦歌,现在,也在政府之中任职了,贤卿自从几年前,盛渊文去世之后,便是突然成熟了许多,现在,也跟着他父亲在军营中历练了几年,俨然是有了个少将军该有的样子。而庄周,也就是在她与庄焱他们搬到苏州的第二年,沐允之便是在他们的隔壁,买了间宅子,与庄周成了邻居,只是,到苏州的第三年,庄焱与若思,便是被人暗害,庄周只因那天与沐允之出门游玩,才幸免于难。
沐允之多年未娶,自然是膝下无子,便是收养了庄周,于是乎,庄周便是成了这个风国最大的皇商沐允之的女儿,沐家唯一的小姐。
贤卿熟门熟路的给庄周沏了壶茶,两人便是开始聊起天来。
“看样子,这屋子,一直是你在打理吗?”
贤卿一笑,这地方啊,除了家和军营,怕是他这些年来,来得最勤快的地方了。十二年,看着合欢的字从歪歪扭扭,一直到娟秀小楷,贤卿不止是一次的想着,这再见,她会是和模样。现在一见,却是和他想象中的人,无甚差别。那清秀的脸庞,依旧有着小时候的那副傻样子。
“你走了之后,我们三个常常会来这儿玩,时间一长,便是生出了感情来了。你,可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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