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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里的月光和蛇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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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两人在那个舞会开始的前一刻赶到了目的地。因为虽说是八点开始,但一般大家都会先和熟人聊会天,喝点饮料。然后在活跃的气氛中等待着主人出场宣布晚会正式开始。而主人为了照顾客人的面子,如果有人迟到,即使时间到了也会稍微再等会才宣布开始。上流社会的礼节有时候确实是很贴心的,当然,前提是你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舞会的气氛很不错,主人也很热情。林鸿锐陪妹妹跳了支舞,就坐到一边去喝酒了。他更喜欢自己口袋里那个银质扁酒壶中装的伏特加,但这时候喝自己的酒显然对主人不太礼貌。于是他要了一杯高度威士忌,酒不错,苏打产生的冰凉的酒气从鼻子中轻轻嗝出。他觉得自己被喧嚣的环境弄的有些涨的头脑变的清晰了些。

几支舞跳罢,舞会暂时进入休息时间,裴燕梅和她“圈内”的朋友们凑到了一起,唧唧喳喳的聊了起来。不知道她们在聊些什么,间或她身边的那些女孩会看他一眼,然后对她露出自以为很“矜持”或很“清纯”的微笑。

林鸿锐视若不见的掏出根雪茄,手一挥间已握着根精致的纯金箭镖。这箭长仅二十公分,箭头极锋利,占了一半的长度,箭身直而无羽仅为一柄。他用箭头切掉雪茄尾部,点燃后慢慢的抽了起来。对面的女孩们立刻出了一些包含了某种感情在内的叫声。听到这些幼稚的叫声,他感到了一丝不耐烦。

于是他转过身去,抽着雪茄,玩起了那根小箭。金箭在他手指间不停的上下翻飞,划出条条金光。似乎每一个手指都能独立的控制箭身,但却又与其他手指配合的天衣无缝,精确无比。精确的动作,挽救了他至少三次性命。所以,他一直没有停止对这根金箭的练习。现在他玩的是最基本的箭花技巧,看着手中不停飞舞的金色光芒,他又忍不住想起了和义父一起刀口上舔血的那段日子。随着回忆的深入,他看着金箭的目光变的温柔起来。虽然他正想着的是那次所有人都被对方用枪包围了,他在最后时刻用这根箭准确的射进了对方大哥的咽喉,趁着对方楞神的一瞬间和义父掏枪连毙对方七人最后突出重围的险境。但手中这根箭确确实实是他在这世上除义父外最信赖的伙伴了。

他又想到,如果是现在的我,还会有勇气在那种情况下将飞箭射出去吗?他很清楚,那一箭凭借的不是对手法的自信,而是勇气。

金箭猛的跳起,然后箭头朝下自然下落。将金箭稳稳的用中指和无名指接住,他已经找到了答案。将箭柄上的红绦仔细栓好,收回到袖子里。金箭已不是秘密,但黑道上没有人自信可以躲过他的全力一击。

没错,他还在黑道上,他提醒自己。义父早已漂白,并建立了庞大的企业。但纯粹的白道企业是无法生存的,即使你展壮大了,也迟早是他人的囊中之物。所以,他还在黑道。和义父一黑、一白。他自信在这个城市里,敢挑衅自己的地位和耐心的人已经不多了,至少现在,只有铁狼集团敢和自己对着干了。他还在黑道,所以,他必须保留那一箭的勇气。不然,他、义父、小燕,以及自己“赤练”的兄弟都会死的很惨。他身为“赤练”的蛇头,必须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如果达后以为自己是上流人物了而松懈下来的话,他扩张地盘时干掉的那几个以前叱诧江湖的人物,就会成为未来的他。

然后他开始思考对付铁狼集团的办法。就象裴氏集团一样,可怕的不是白道上的铁狼,而是潜伏在暗中的“血鹰”。他们成为死敌的原因很简单——“一山难容二虎。”一个小孩尚且知道说“谁动了我的奶酪”,心狠手辣的黑帮卧榻之边又岂容他人酣睡!这个大蛋糕是不可能分着吃的,要吃掉全部蛋糕的话,必须连着另一半的主人一起吃下去!

舞会在他凝神思考时掀起了一个又一个**,每次间隙的时间,总会有一些或黑道上的朋友、或白道上的合作伙伴过来和他打招呼。而更多的,则是那些小姐和夫人。她们才是今天舞会的主体,象他这样的身处黑道、或白道,但表面都很风光的男人只是陪衬而已。

在深夜的时候,这个“圈内”的paRTy终于结束了。一个完美的舞会。有美酒,有热烈的气氛,还受到了别人的关注。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呢?只是当他开着车送小燕回家的时候,忽然现自己的心境,和那空中弥漫着的月光很相似,很明亮,很美,却也很冷。

趴在地上的宋剑锋身旁,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他穿着青色的长袍,留着一头披肩的黑。仔细看去,却不是出现在断沽崖上那个如鬼魅般的身影吗?

“小子,没想到你混的这么惨啊……”那个人笑着说道,伸手向地上的宋剑锋抓去。就在这时,他看见了远远开来的一辆汽车,忙隐起身形。

林洪锐把抽的差不多的雪茄往车窗外扔去,就在这时,他看见了前方一个黑影一闪而过。而那边地上,趴着一个人。他一邹眉,把车靠边停下了。

“怎么了?”被刹车弄醒的裴燕梅迷迷糊糊的问道。

“你呆在车上,别下来。”林鸿锐吩咐她。裴燕梅知道,当他用这种口气说话的时候,自己最好还是乖乖听话。

不是本地人,穿了一件补了好几次的中山装,背着个破烂的背包,满脸污垢,应该是一个乞丐吧?站在小宋身边的林鸿锐想道。如果小宋知道别人对他的评价还是“乞丐”两个字的话,不知会作何感想。

他现“乞丐”的身体在不停的抖,若有所悟。俯下身将手放上对方那被冷汗和污垢弄的有些粘手的额头。

果然,林鸿锐心道。看着那年轻而瘦弱的面庞,叹了口气,仿佛想起了什么,他伸出双手,将“乞丐”抗到了肩上。

打开车门,将他往后座上一抛,正要合上车门去前座。现一双愤怒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你要干什么!为什么把这个臭乞丐弄上车!”裴燕梅也坐在后座,似乎是刚才被碰到了哪里,在一边夸张的拍着自己的衣服。她怎么也想不到,林鸿锐会把一个乞丐甩在自己身边。

“他生病了,着高烧,这样下去会死的。”虽然听到“臭乞丐”三个字,心里有些生气,但他还是耐心的说道。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每天死掉的乞丐不知道有多少,难道你都去救吗!”裴燕梅捂着鼻子,生气的说道。“我不管,他身上太臭了,你快把他弄下车。”说着打开自己一边的车门,跑了下去,深深的吸了几口气。

“不行。”林鸿锐沉着脸冷冷的说道。

“你……你居然为了一个臭乞丐,宁愿惹我生气?”她觉得自己都快气糊涂了。

“我记得你刚才和我说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难道你的同情心都是假的?”他坐到了自己的驾驶座上。

“你!林鸿锐,你太过分了,居然这么说我……”她的双眼不争气的流下了眼泪,声音也开始呜咽“乞丐和那个女孩怎么能一样呢?”

“我现在可以肯定,当你站在那个女孩面前,你连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因为她的身上一样的臭,一样的脏。”其实林鸿锐现在的火气远比裴燕梅要大的多,但他还是极力的保持着冷静。他对她为什么这么刻薄,或许是太失望了吧。

乞丐很丢人吗――当年他就是在快冻僵过去的时候被义父裹在大衣里救回来的。

“你给我滚!”一只高根鞋砸到了车门上。

汽车启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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