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反对派(1/2)
反对派的阵容之强大使光绪感到左右为难,他只得勉励厘定官制大臣和衷共济,妥善协商,厘定官制大臣们最终作了妥协,于是原似裁撤的吏部、都察院被保留下来。
在拟定的新方案中仍设内阁制,置总理大臣,左右副大臣各一人,各部尚书同为内阁政务大臣,均辅弼君主,代负责任。所设之部为外务、民政、度支、陆军、海军、法、学、农工商、交通、理藩、吏部。另设政务处为资政院,礼部为典礼院,大理寺为大理院,都察院仍旧,增设集贤院、审计院、行政裁判院和军咨府。
1902年4月6日,光绪发布裁定中央官制的上谕,宣称:“设官分职,莫不因时制宜。今昔情形既有不同,自应变通尽利。其要旨惟在专责成、清积弊、求实事、去浮文,期于厘百工而熙庶绩。”
本要任命刘飞扬为内阁总理大臣,但他力辞不就。最终任命奕劻为内阁总理大臣,康有为为会办大臣;沈应奎为吏部尚书;王文韶为民政部尚书;陈其昌为度支部尚书;瞿鸿禨为礼部尚书;梁启超为学部尚书;刘洪恩为陆军部尚书;沈家本为法部尚书;张力才为农工商部尚书;吴信锋为邮传部尚书;载沣为巡警部尚书;寿耆为理藩部尚书;陆宝忠为督察院督御史。
这样,虽然刘飞扬没有参加内阁,但是内阁中的要害部门多是他的人。
与此同时,奕劻、刘飞扬仍留军机处,康有为补为军机大臣,林锐以侍郎用,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王文韶、瞿鸿禨、载沣,均须辞去军机大臣职务,专管各部事务。
政体改革的程度没有获得改良派的认可。并且在内阁的十四席位置中除了刘飞扬的人占五席外,旧势力仍占六席,而改良派只占有三席。
但这样的改革毕竟使中国中央政治机构向近代化的方向前进了一步。它确认了三权分立原则,行政、司法机构开始分立;军机大臣职数减少,各部尚书均充参与政务大臣,责权加重,表现出向责任内阁演进的趋向;中央各部只设尚书1人,侍郎2人,均为专职,有利于加强官员的行政责任心、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还准备增设资政院、审计院、海军部和相当于参谋部的军咨府,陆军和海军、军政和军令分开,向世界通行体制靠拢,表现出顺应时代潮流的趋向。
但是与最初改良派所主张的改革草案相比,又保守了许多。草案遭到多方面的否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御史赵炳麟曾连疏陈论:立宪精神全在议院,今不筹召集议院,徒将君主大权移诸内阁,此何心哉?特别是他的《新编官制权属内阁流弊太多折》,紧紧抓住为何不设议院,而独设内阁这个关键问题,论析如果遵照这样的程序进行官制改革,必然造成内阁正、副总理的专权的局面。
这一论点不但使光绪帝感悟,而且此折说的非常透彻,款款数万言,一时间都私下里纷纷传诵,可见其政治影响的波及范围之大。
赵炳麟的奏折确实阐明了西方议会内阁制中内阁与国会的关系,但他宁愿在国会成立之前仍让君主执掌国家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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