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骑士的天职(1/2)
有规律的日子总是过的特别快,一转眼两年时间过去,布鲁斯已经十二岁了。
两年的时间内,布鲁斯长高了十五公分,现在他的身高达到了一米六五,已经超过成年人的平均身高,在本地区的一群骑士们的孩子中更是显得鹤立鸡群,高人一等。
力量上的差距更是明显。虽然因为担心影响生长发育的缘故,布鲁斯没有进行太过深入的力量锻炼,可是每天的开弓训练效果也十分显著。布鲁斯现在已经能开拉重三十五公斤的长弓,并且能射中三十米外静止不动的南瓜大小的物体。
拉重三十五公斤的长弓,已经属于战弓的范畴之内了。威力足够杀伤一百米开外不穿甲的人,而布鲁斯的准头经过两年的训练,也早已远超及格线。可以说如果布鲁斯现在就加入军队,至少也能成为一名及格的步弓手。
为了充分锻炼自己的双臂,布鲁斯的左右手开弓是一起练习的,所以他左手的力量并不逊色于右手。而且,布鲁斯不但地中海式的步弓开弓法和蒙古式的骑弓开弓法都有练习,也别出心裁的练习用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拉弦。这样的训练使得他每只手指的骨节都十分强壮和牢固,并且握力大的惊人,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轻易在握手时捏碎同龄人手上的每个骨节。
器械的练习也早已取代了几年前的广播体操和瑜伽。现在布鲁斯每天都会在父亲的指导下学习怎样熟练运用骑士长剑和短柄斧。骑士长剑重三点七公斤,短柄斧的重量则达到了夸张的八点六公斤。两者都有各自的用途,长剑用来杀伤轻步兵,如果运用得当的话也能对穿鳞甲或者锁子甲的重步兵造成伤害,并且,是否能娴熟的使用长剑也是对合格骑士的一种认定标准。而短柄斧则是专门用来攻破全身板甲这类重甲的,在重装骑士之间的对决中,是非常有效的武器。
每天花费两小时挥舞这种沉重的武器,很好的锻炼了布鲁斯腰腹和背部的力量。虽然他现在即使用尽全力也无法对只用单手的约翰骑士造成什么威胁,不过父亲告诉他,如果手中有根木棍的话,打赢三五个农夫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不过就在今天,布鲁斯的训练内容中多了新的一项,也是最重要的一项。
一大清早,约翰骑士就在仆从们的帮助下全身披挂了起来:祖传的那套全身骑士甲被他穿上了身。由于骑士甲复杂的结构,一个人靠自己的能力穿好这套盔甲的要花上至少半个小时的时间。并且,马棚里那匹最好的公马被牵了出来,约翰骑士轻巧的翻身上马,盔甲那四十多公斤的重量似乎对他没造成什么影响。从仆人手里接过自己的长矛和盾牌后,骑士命令自己的两个儿子骑上马,跟他去骑士领外的跑马场一趟。
跑马场在骑士领外草原的深处,离村子大概有接近两公里的距离。这是一块人工平整出来的草地,长一百五十米,宽六十米,周围有木制的围栏,场内还有一间马舍和几间茅草屋。据说一百多年前的某位祖先花了近一年的时间,动用了领内的所有劳力,才建成了这里。
由于距离村子有点远的缘故,韦恩家的成员和扈从们很少来这里练习马术,大部分的设施都带着一股破败的味道。布鲁斯一直很奇怪先人们花费了大力气修建的跑马场为什么会选在这个偏僻的位置,不过现在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那位祖先的理由。
“今天我要教你们的,是一个真正的骑士最重要本领。没有掌握这种本领的骑士,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在,首先告诉我,骑士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玛库,你先说。”
弟弟玛库今年刚满十岁,才到可以骑马的年龄。和布鲁斯的成熟稳重相比,玛库的表现要正常的多,也就是说,和大多数的孩子一样天真、幼稚。
“我不知道,爸爸。我猜应该是为了消灭敌人吧?”玛库费力的思索了半天,迟疑的说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们王国的常备军有八万人,其中骑兵不到十分之一,而在骑兵中,真正的重装骑士才两千人。敌人都给我们消灭了,其它人做什么,在旁边摇旗呐喊么?”
约翰骑士不满意小儿子的回答,又把问题丢给了他的哥哥:“布鲁斯,你说说,骑士的任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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