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骑士的天职(2/2)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布鲁斯在前世对中世纪的骑士并没有什么研究,而以他目前的生活阅历,和战争这么夸张的事情更不会有交集。布鲁斯思考了一下,然后给出了自己认为最有可能的答案:“突破防线?控制战场局势?总之就是主导战斗的走向一类的吧?”这是他根据现代战争中的装甲部队的作用得出的结论,中世纪的骑士在战斗中起到的作用应该和现代的坦克差不多吧?这个世界战争的规模和现代不能比,两方直接参与战斗的兵力的总和如果加起来超过三万人,就可以称的上是帝国级别的会战了。因此现代装甲部队打击战略纵深,撕裂敌方战略部署之类更宏观的作用他没敢说。
“算是比较接近的答案了。”约翰骑士对他的回答还算满意,布鲁斯毕竟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能想到这个份上已经不容易了。
“重装骑士在战场上唯一的作用,就是破阵。”约翰骑士面容无比庄重的沉声说出了正确的答案。
“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军队,训练多么精良的士兵,没有严密的阵型的话,都只会是一盘散沙而已。想要取得战斗的胜利,需要做到的只有两点:保持住自己的阵型,打乱敌方的阵型。将他们分割,包围,变成互相不能支援的小块,这是取得胜利最有效也是最省力的途径。”
“我们神圣联合王国的重装骑士是大陆上最强的。为什么?因为我们的训练最精良,战斗最勇敢,冲击最坚决,也因为战场上没有我们撕不开的阵线。成为一把锐利的尖刀,像切黄油一样切开敌人的阵型,胜利就到手了一大半。这就是我们最应该也唯一需要做的。剩下的事情,交给其它人就行了。”
约翰骑士结束了自己的长篇大论,这番话是他绞尽脑汁想了一晚上才想出来的。对于一向更愿意用肌肉来思考的他来说很费劲。不过从布鲁斯的眼神中,他很欣慰的发现自己所说的话起到了效果。
“那么,如果敌人也派出重骑兵来阻止我们怎么办?”布鲁斯问道。
“哈哈哈哈……”约翰骑士大笑了起来。这让布鲁斯觉得很丢脸,难道自己问的问题很好笑么?
“我的儿子,你以为这个世界上拥有成建制的重骑兵的国家很多么?”约翰骑士反问道。“拿你自己来比方吧,从六岁开始训练,到你成年为止,成为一个合格的骑士,需要十年的时间。我们公国三百多万人口,世袭骑士也就五百多人。整个神圣联合王国也才一千多人,再加上一些大贵族家中的附庸骑士才能凑足两千人的数量。海峡对面的大陆上,面积和人口能跟我们相比的国家就那么几个,而他们中拥有像样骑士部队的国家不超过三个,我国和他们发生战争的机会是很少的。”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骑士的培养是需要传承的,需要领地、供养和长时间的训练,任何国家都无法承受大量骑士的损失。两只重装骑士部队对冲的话,双方都会损失惨重。这在小规模的战斗中可能会发生,在大规模的会战中,如果不是被逼到绝路了,没有哪个统帅会做出这种选择。”
“当然,遇到这种情况了,你也绝对不能退缩。我的孩子,你要记住,勇气永远是骑士的护身符。不过,在战场上你绝大多数时候的对手都是步兵。”
“那么,如果步兵也装备了重甲和长矛,并保持严密的阵型呢?我们应该不好冲吧?”布鲁斯是根据上辈子的记忆提出这个问题的,前世的马其顿方阵、西班牙空心方阵和瑞士长戟兵似乎都能对抗重骑兵。(这里布鲁斯的记忆并不那么准确,马其顿时代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重骑兵,马其顿方阵不穿重甲,主要也是用来步战的,原谅陈伟这个历史小白吧)
“那会让他们的国王破产的。”约翰骑士看了布鲁斯一眼,这小子怎么今天尽问些奇怪的问题。“训练步兵熟练地使用长矛,同时保持阵型的严整和有效运作,需要好几年的时间,再给他们配上重甲……对了,人数少了还不行,必须是敌骑的三倍以上,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个国王养的起这样一只军队。大多数的国家连给自己的军队配齐皮甲都做不到,骑兵穿身锁子甲就敢叫重骑了,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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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个饭局,更新迟了一点,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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