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供词(1/2)
李明的第三次提审,秦墨没有通知沈牧之。他一个人坐在审讯室里,把照片一张一张铺在桌上。不是摔,不是扔,是铺,像在摆牌。李明被带进来的时候,脚步比上次沉。他坐下来,手銬在桌面的铁环上叮噹响了一声。他没有看秦墨,看著桌上那些照片。赵小曼在河边,李明在出租屋门口,孙梅在银行柜檯前填匯款单。他都知道,每一张他都看过,每一张他都锁在铁盒子里。他知道有人拍这些照片,知道那个人把照片寄给他。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但照片里的人是他,车是他的,时间是案发当晚。他不能再说是车被別人借走了。
“李明,周志强为什么养著孙梅?”
李明的嘴唇动了一下。“她是周志强的人。”
“她是你的人?还是周志强的人?”
“她是周志强的人。但她是张国栋介绍的。张国栋是我管的。他们四个都是我管的。周志强让我管他们,给活干,给钱花。”
“什么活?”
“拆迁。清场。客户有纠纷需要调解,他们去调解。”
秦墨把一个黑皮笔记本推到李明面前。周志强不需要自己动手,李明是他养的执行者。李明手下那批人,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孙梅,是李明的下线。活干完了,任务完成了,那批人知道的太多了。
“孙梅的匯款,是你让周志强打的?”
“不是。是他自己打的。他说女人要哄。打钱比说话管用。”
“今年一月为什么不打了?”
“周志强说不用打了。她不缺钱了。”
“她死了,当然不缺钱了。”
李明低下头。手銬在桌面上磕了一下,是抖,不是故意磕的。
“李明,那四个人不是意外死的。陈旭杀了他们。陈旭的地址你给的。”
“不是。我不认识陈旭。”
“你不认识陈旭,你认识赵志远。赵志远认识陈旭。地址是赵志远给陈旭的。赵志远的地址是你给的。”
李明的手停了一下。“赵志远不认识我。”
“他不认识你,但你认识他。他妹妹死了,他一直在查。他查到那四个人,查不到他们的住址。你帮了他。”
李明没说话。秦墨靠在椅背,让沉默自己发酵。李明的脸上没有表情,但他的右手一直在动,攥拳,鬆开,攥拳,鬆开。频率比上次更快。
“李明,周志强不信任你。孙梅是他养的人,不是你养的。张国栋是你养的,但孙梅不是。他越过你,直接养她。你替他管著张国栋他们,替你发钱,替你安排活。孙梅他亲自养,亲自打钱,亲自哄。他信不过你,怕你有一天拿著他做的事要挟他。”
“他养著孙梅,不是哄她,是怕她开口。她知道的太多,她死了就安全了。你也是。张国栋他们也是。你们知道的都太多,死了就都安全了。”
“你还活著。周志强不敢动你。你以为他不敢是因为他怕你?他不是怕你。他怕你手里那些东西。他把事情都交给你办,你的手里攥著他的把柄。”
李明的右手停下了。秦墨从文件袋里抽出那几张照片,推到李明面前。不是孙梅,不是赵小曼,是周志强。周志强站在化工厂门口,穿著那件深灰色羊绒大衣。时间不是案发当晚,是案发前一周。他去过那里,不是去杀人,是去確认地址。
“李明,你还要替他扛多久?他让你管那四个人,发钱,派活。你做了。他让你处理那四个人,你替他找了陈旭。”
“我没找陈旭。”
“你没找,赵志远找的。赵志远是你让他去找的。”
李明没说话。秦墨打开录音笔,红点亮了。
“李明,你刚才说的,再说一遍。”
李明看著那支亮著红点的录音笔。他会坐牢,不是死刑。他是从犯,不是主谋。他交代了,他就能少判几年。他可以把周志强供出来,他会多判几年,因为他替周志强做了那么多事,他是执行者。他不说,周志强在外面也不会来救他,说不定哪天就死了。
李明的嘴张开又合上。
“周志强让我养著他们。孙梅、张国栋、刘大成、王建军。给活干,给钱花。他说有一天用得上他们。”
“用得上干什么?”
“不知道。他没说。”
“那你怎么知道用得上?”
李明的嘴唇动了动。
“他说话从来不说满。他说用得上,就是用得上的意思。”
“赵小曼的事,你知道吗?他让谁去的?”
“他没让谁去。是他们自己去的。张国栋说赵小曼不肯搬,他去找她谈谈。谈著谈著就推河里了。”
“张国栋跟你说了?”
“说了。他问我怎么办。我说你问我我问谁。他说那就不说了。”
“你没报警?”
“没有。”
“你没告诉周志强?”
“没有。但他知道了。他说『知道了』。”
“他什么反应?”
“他说『那个女人不简单』。”
“他说这话什么意思?”
“不知道。他说话从来不说满。”
秦墨把录音笔关了。李明不说话了,审讯室的灯管嗡嗡响。李明的脸上全是汗,不是热的,是冷的。
秦墨站起来。“李明,你今天的供词,我会提交给法院。你是从犯,不是主谋。量刑可以从轻。但你要是再瞒,我也帮不了你。”
李明没说话。秦墨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手上,金属冰凉,没回头。
“李明,你儿子多大了?”
“十一。”
“他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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